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交警大队推行摩电“带牌销售”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好摩电经营主体责任,我局持续开展摩电整治工作。6月27日下午,我局陈伟义副局长带队积极配合县交警大队在全县摩电销售商家推行摩电“带牌销售”工作,并严格压实市场销售量较大的电动车品牌包括雅迪、台铃、爱玛、绿源等“带牌销售”责任。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徐闻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市场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要做到守法经营,杜绝虚假宣传、无照及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配合县交警大队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落实“带牌销售”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配合县交警大队推进落实“带牌销售”,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我县“带牌销售”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