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