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湛人社函〔2023〕176 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将审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吴敏慧等21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联系单位:徐闻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徐闻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9-4813826、4861669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