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前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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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前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前山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前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本政府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镇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等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2.前山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前山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4.前山镇人民政府的会议和前山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和徐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wen.gov.cn)。

    2.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前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前山镇人民街13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前山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前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前山镇人民街13号

    邮政编码:524137

    联系电话:0759-4398398 传真:0759-4398398

    (二)提出申请。

    向前山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前山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向本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政府电子邮箱为:qs4398398@163.com。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前山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详见前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附件2)。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徐闻县前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