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府发〔2018〕19号
前山镇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体部署2018年在全国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结合《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湛安监〔2018〕158号) 与《徐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的活动通知》(徐安监〔2018〕22号文)精神,我镇制定了《前山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前山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徐闻县前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前山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湛安监〔2018〕158号) 与《徐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的活动通知》(徐安监〔2018〕22号)要求,决定2018年在全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 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1、重点行业领域。要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建材加工、耐火材料、有机溶剂使用、金属制品、通用设各制造、质家具制造、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
2、重点企业。前山镇重点用人单位进一步调查摸底,重新确定重点企业。
3、重点场所。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达50人及以上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1、开展全县职业病危害调查 。根据《湛江市安全监管局2017-2020年职业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要开展全镇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地区、 行业、 岗位、 人群分布等基本情况。在县安监局指导下镇安监办要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对我镇辖区工业法人单位等进行排查,摸清镇辖区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建立健全职业病重点监管企业台账。
2、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查处违法行为。在监督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建材加工、耐火材料等行业领域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以及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
(6)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就上岗的;
三、时间安排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2018年度监督执法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并逐步部署落实。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将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盖章扫描件)于3月30日前报送镇安监办。
(二)执法检查 (4-10月)
1、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未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双方依法依规共同协调处理。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 未安排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工作等违法行为, 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的要依法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 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9号)要求,按程序报送镇安监办。
3、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倒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技术服务中的违法违规、 弄虚作假等行为, 规范和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4、要突出对水泥企业的执法检查。在对水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装袋和装车岗位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督促指导(9-10月)
镇政府成立职业健康执法年督导组,由镇长叶静任组长,常务副镇长黄立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加强对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督促指导,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 将进行通报批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何培生同志担任督导组办公室主任。
(四)全面总结(11月底前)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 10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件1—3报送镇安监办。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部署动员、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将执法年活动有关部署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去产能依规综合开展安金生产监管执法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建立通报制度。
镇政府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调度、汇总、分析和通报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执法年活动情况。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分别于3月30日、6月12日、9月12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附件1-3)报送镇安监办,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以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等情况。同时,镇政府将强化与卫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收到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报送的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情况、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报告等信息时,要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三)严格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把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应考核指标, 大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工作。
(四)加强执法保障。
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