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镇因调离本单位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共2个)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前山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徐谡稷同志行政执法证(号码:G441268),有效期日期至2025年12月18日,现因调离本单位,声明作废。
前山镇人民政府办事员花泽津同志行政执法证(号码:G441275),有效期日期至2025年12月18日,现因调离本单位,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