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办农场,有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湛政通〔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湛政通〔2020〕1号)
中共徐闻县曲界镇委员会
徐闻县曲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