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徐闻县西连镇“2·4”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全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全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行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指挥与综合协调股,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指导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局机关。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责任清单,局机关各责任股室要加强对所监管行业经营单位和场所的检查督导,仔细梳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问题,切实做到既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局属单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出租等场所开展自查,逐一列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整治时间

    2月4日至3月3日。

    四、整治对象

    全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五、整治重点内容

    “三合一”场所内的:

    1.防火分隔不到位。

    2.违规住人问题。

    3.违规用火用电问题。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问题。

    6.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问题。

    7.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

    8.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齐的问题。

    六、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情况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协同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年2月28日前,要摸清我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应急指挥与综合协调股。

    (二)实行清单治理按照“县级以上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分工包干,对照底数清单于3月上旬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省消安委印发的《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附件1),扎实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一次防盗铁栅栏的强制拆除、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一次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清查)。对场所自查查出的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顶格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即: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防火分隔、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存在“三合一”现象,发生亡人火灾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抓实隐患整改。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对检查发现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一律督促行业单位立即整改并建档备查。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采取“一对一”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指导整改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个场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计划清单,通过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五)推广技防措施。“三合一”场所内应采取砌防火隔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做好防火分隔;应配备灭火器、应急灯、防毒面具等常用消防设施;应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轻便消防水龙和简易喷淋设施。鼓励安装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运营单位应当确保系统完整好用,发生火灾时及时通知用户逃生自救。

    (六)广泛宣传培训。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媒体宣传和上门入户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三合一”场所业主、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曝光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三合一”场所,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七、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28日前)

    1.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结合我县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对象、措施等行动信息和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广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29日至33日)。

    1.摸底排查。2025年2月28日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协同镇(街)、村(社区),完成对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的摸底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隐患整治。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在2025年3月3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要按照“一场所一档案”要求,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1)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行业(企业)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2)行业部门使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3.督导检查。局分管领导分片挂钩督导检查工作时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作重要工作内容。局应急指挥与综合协调股牵头,将不定期对农业农村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和场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34日至2025330日)。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分析问题,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八、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实行源头控制,逐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要借助专项整治之机,全面规范行业内“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和减少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将工作任务清单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月8日前报送县应急指挥与综合协调股备案。行动期间,于每周五(即2月14日、2月21日、2月28日)定期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和排查统计表,3月4日行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联系人:韩宏磊,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4878110)

    附件:1.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

    2.全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3.徐闻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情况统计表(见OA附件、另发粤政易工作群)


    附件1

    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

    一、各地政府要负责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属地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检查整治部门、人员,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制度,坚决打击“违规住人”现象,实时动态登记场所信息并建立台账。县(市、区)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工作督导,提供技术支持,依法查处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村(社区)网格组织应将“三合一”场所列为每月必查对象,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跟踪和复查回访机制并落实,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错时检查行动。每月上门宣传服务不少于1次。每半年分街巷组织1次灭火救援疏散演练。

    三、“三合一”场所所在建筑必须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第4.1、4.2条规定要求,违者生产经营部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四、“三合一”场所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违者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查处。

    五、“三合一”场所内住宿部位与其他生产经营部位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因建筑结构需连通,并安装乙级以上防火门的,应安装监控设施确保常闭。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严禁搭建木质阁楼用于住人。违者生产经营部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六、“三合一”场所内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违者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三合一”场所内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用具或敷设燃气管线,鼓励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

    八、“三合一”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顶平台,并保持畅通,违者生产经营部位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九、“三合一”场所内应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轻便消防水龙。鼓励安装区域联网型烟雾探测报警系统,系统运营单位应当确保系统完整好用,发生火灾时及时通知用户逃生自救。


    附件2

    全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场所名称

地址

户主姓名

电话

经营者姓名

电话

建筑层数

建筑总面积

          ㎡

经营场所

所在楼层

场所建筑面积

          ㎡

排查内容

1.防火分隔不到位。

 是□    否□

2.违规住人。

 是□(住    人)

 否□

3.违规用火用电。

 是□    否□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是□    否□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

 是□    否□

6.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是□    否□

7.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

 是□    否□

8.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齐。

是□    否□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日

整治情况

上述8个问题中第                        个问题已当场整改完毕。

上述8个问题中责令

第       个问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第       个问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第       个问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第       个问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上述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完毕

 是£ 否□ /其他                               

复查人员签名:    复查日期:   日


   附件3

全县农业农村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

序号

县市区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整改责任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