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根据《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重点
(一)实施区域。聚焦特色产业,以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为主的具有较强增收带动能力的区域特色农副产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建设主体要符合“四有”原则,有合法合规经营资质、有强烈建设需求、有建设所需用地、有自筹建设资金。
(三)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包括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预及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田头小站”中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
(四)补贴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一是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30%进行补贴;二是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是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后开建,12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不在时间节点范围内不予补助。
(五)补贴方式。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公示符合建设要求无异议后再予以补助。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提交材料。2021年10月15日-10月26日,申请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式三份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徐闻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二)资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主体资质进行审核。
(三)系统录入。申报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直报系统APP和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申报建设项目信息。
(四)审核公示。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公示,将审核结果向申报主体反馈。
附件:申报材料
徐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 15日
(联系人: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田绿苗,电话:4816382)
附件:
一、相关证明材料
1.家庭农场提交: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家庭农场备案证明、示范级别证明。
2.农民合作社提交:合作社法人身份证、合作社营业执照、合作社备案证明、示范级别证明。
二、生产经营信息
包括:种植品种、种植面积、养殖品种、养殖规模、上年度销售额等。
三、现有冷库信息
包括:冷库类型、冷库库容、设施设备、购买合同、其它。
四、冷库建设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设施库容、配套设备、仓储产品类型、仓储产品品种、预计投资总额、建在田头市场(是或否)、其它。
非建筑用地提交相关用地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