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南山镇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好我镇野生动物资源,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府办20155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镇林业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生态建县”和绿色发展战略,从维护生态平衡和安全的高度,扎实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安全,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行动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通过对全镇野生动物特别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予以保护和巡查,对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的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强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宰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处相关行为人和责任人,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的多发态势,力争实现辖区内“五无”目标,即无捕杀野生保护动物、流通环节无野生保护动物运输、农贸市场无野生保护动物交易、宾馆酒楼无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家庭餐桌无野生保护动物菜式,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争取广大群众参与维护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平衡,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光荣、乱食野生动物可耻”的良好氛围,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三、行动时间

    201571起至2016116止,用约200天的时间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

    四、行动内容

    重点排查、打击以下四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一)全面收缴和清除辖区内的天网、毒饵、鸟枪、诱捕器等捕杀野生动物的器具,消除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

   (二)全面清查酒家、饭店、宾馆、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

   (三)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生存环境的行为。

    五、行动安排

    此次双百日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712015831)。

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镇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建立责任制度,落实经费保障;深入调查摸底,及时发现线索,确定打击重点;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积极深入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5912016110)。

    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发扬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作风,集中力量开展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清理专项行动。一是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经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辖区内存在的天网、毒饵、诱捕器等猎捕物品,清理和收缴捕鸟枪械等猎杀工具。二是对酒家、饭店、宾馆和大排档等进行排查,及时查处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禁止经营单位使用带有“野味”字样或野生动物名称的菜谱、广告、招牌和海报等。对查获的违法单位,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全面巡查,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经营场所,杜绝贩卖野生动物或以养殖为名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四是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的巡查,及时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杜绝外来野生动物进入我镇市场。五是加强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跨国走私活动。六是集中力量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发现一宗,侦破一宗,查处一宗。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6111201625)。

    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挖掘典型,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变专项行动为日常管理,职能部门突击整治为社会共同保护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

    六、行动要求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我县实际出发,从现在做起,切实抓好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双百日专项行动的指挥和协调,镇政府成立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林日才镇长任组长,副镇长高越飞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林业站、工商、派出所、教育、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农办、打私、纪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站长梁碧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镇与村签订保护野生动物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要尽责履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一是林业站、农办分别负责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二是工商所负责监管、查处流入农贸市场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三是林业站、工商所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负责对花鸟市场、中药材市场、餐饮单位、药店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非法宰杀、出售、收购、加工、贮存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予以查处。四是公路、铁路、等部门,对非法运输、携带、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予查扣,并及时移交林业部门处理。七是纪检部门负责追究在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玩忽职守、通风报信、徇私枉法的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是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报道工作。九是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既分工又合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改进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镇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或被媒体曝光引发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对参与非法捕杀、运输、加工、销售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宣传,教育群众。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渠道,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教育群众,威慑犯罪。要建立健全检举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可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五)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涉嫌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餐馆、酒店、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所等区域摸查清楚;将涉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加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摸清楚。一经发现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威慑犯罪,教育群众。

   (六)收集信息,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信息,行动战果的收集,整理和报道,每月8日、18日和28日各报送一次阶段性战果,重要情况和特大案件随时向县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要及时拍摄、收集、整理、保存好专项行动的影像资料,特别是反映行动组织部署、工作措施和行动成效等图文资料,及时汇编、整理,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七)综合整治,健全机制。坚持“打、防、管、建”四管齐下,把严打与整治,严打与防范,严打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治理。要采取专业保护队伍与群防群治队伍相结合模式,提高保护执法效力,建立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共同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