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开展“青春自护”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减少青少年学生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的发生,2024年5月6日,南山镇团委联合驻北潭工作组、北潭村委会到北潭小学开展“青春自护”摩电交通安全暨防溺水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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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工作人员采取活泼生动、郎朗上口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宣传摩电交通安全知识,要求记牢摩电交通安全口诀“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停一停,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同时,工作人员告诫同学们,只有年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以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在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切记提醒驾驶员、家长要办理牌照,戴好头盔,安全骑行,不要超载,谨遵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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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工作人员要求同学们要提高防溺水意识,做到“七不三要”。“七不”即: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即:一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要在遇到同伴溺水时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采取手拉人等盲目施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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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预防溺水意识,共同守护了学生健康成长。接下来,南山镇团委将持续开展“青春自护”系列宣讲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