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镇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徐闻县南山镇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纪律制度》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中共徐闻县南山镇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徐闻县南山镇干部职工日常
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条 镇全体干部职工按国家规定时间正常上班,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实行所属办公室“一日四签”,分别是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凡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累计四次按旷工一天处理;签到每缺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如有工作需要等客观因素,未能准时到办公室签到的人员,请将去向动态告知当班人员,由当班人员备注。
考勤结果实行每两周汇总,在次周周一下午前各办公室把前两周考勤表交到党政办汇总保存,必要时进行张榜公布考勤情况,供全体干部职工核对,供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
第三条 上班期间,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公差、下乡及外出办理公务等情况受批准除外),导致工作业务无法开展、被纪委不定时查岗或群众投诉的,按旷工一天处理,镇纪委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四条 镇干部职工请休假,须填写请休假申请表(病假需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请休假申请表经审批后复印交份回所属办公室备案,原件交由组织办保存。
第五条 副股级以下干部职工请假1天(含)以下,经所属办公室主任同意送分管领导审批。请休假2-5天,经所属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报组织办审核送镇长批准,并告知书记;请休假6天(含)以上,经所属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组织办(审核)、镇长同意,报书记审批。
第六条 镇班子成员、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请休假按程序报批后,一律经镇长同意,报书记批准。
以上第四至六条为镇请休假的基本流程,如有特殊或法定婚产假等长假申请的,最终以上级人事或组织部门的请假程序为准。
第七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行政编制干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干部人事关系管理权限,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后,镇组织办将讨论结果呈报相应主管部门处理;属事业编制干部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干部人事关系管理权限,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后,镇组织办将讨论结果呈报相应主管部门处理;其他人员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后,镇组织办将根据讨论结果作出劝退或辞退处理。
第八条 工作时间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不准串岗闲聊、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需要外出办事及请假按第四至六条程序办理,未经同意不得离岗。
第九条 保持良好办公秩序和卫生环境,办公时间佩戴工作牌党徽穿着整洁,注意仪表仪容,禁止穿背心、拖鞋上班,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办公室当班人员负责督促考勤和卫生,下班后注意关闭有关电器和门窗。
第十条 遵守保密规定,涉及不该对外发布的信息不乱说,未确定的事项不能随意承诺,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不推诿、不扯皮,对来访的单位和群众做到耐心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 维护干部形象,工作时间内或“八小时”以外若出现参与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镇纪委及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按规定给予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