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立案调查,徐闻县孝道文化研究会等18家全县性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已多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现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我局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徐闻县政府官网和徐闻县民政局官网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了公告送达,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现我局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以上18家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自行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以下撤销登记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如何活动,并到徐闻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本机关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徐海路163号民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9-4854485。
附件:(决定处罚名单)关于徐闻县孝道文化研究会等18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名单.xlsx
徐闻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