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闻县孝道文化研究会等18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立案调查,徐闻县孝道文化研究会等18家全县性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已多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上述社会组织应到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不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徐海路163号民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9-4854485。 

 

                                   

      附件:关于徐闻县孝道文化研究会等18家社会组织拟撤销登记的名单.xlsx


 徐闻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