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时间
每星期二(节假日顺延)为局领导接访日,接访时间为当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二、接访地点
县民政局五楼办公室
三、接访范围
在民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受理民政上访人员提出的民政上访事项,主要包括:
(一)检举、揭发、控告违反民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检举、揭发民政工作人员违纪行为。
(四)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知识的咨询。
四、接访安排
领导接访日由局领导轮流值班接访,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参加接待并做好接访登记。
五、接访处理
根据职责权限和上访事项的性质按以下方法办理:
(一)对本局依法应当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上访事项,能当场处理的,由接访领导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由接访领导交待局有关部门处理,并答复来访者。
(二)对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上访事项,除向来访人解释处,应及时转交其他部门办理或告诉来访人到有关部门反映。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徐闻县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
徐闻县民政局2020年领导干部
信访工作接访日程表
注:1、我局信访工作接访日为每星期二,节假日顺延。
2、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长协助抓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