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机构职能

迈陈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镇党委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镇纪委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党政办

  1.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镇党委镇政府日常文书的处理,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指示、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2.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镇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考核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来访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           

  5.负责对镇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全局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地县(市)来我镇的接待服务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济办

  1.指导街道内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工业统计、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和措施,解决工业经济运行 中出现的问题,对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抓好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 产品结构调整,抓好工业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企业改制工作,并负责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

  2.负责街道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做好招商的外(内)资企业服务工作。

  综治办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扫黑除恶、禁毒、清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整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研判预警,协调相关部门研究防范措施和化解办法,协调处置各类较大矛盾纠纷。

  3、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及提出防范措施,并确定重点人群、行业、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4、督促搞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广泛收集社情民情,在完善社情民情收集和分析机制的基础上,探索民情的产生和变化规律,正确把握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所虑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7、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措施。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组织办

  一、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当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二、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三、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三、经常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四、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六、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七、完成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划办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5、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 6、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7、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8、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9、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10、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11、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办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

  三、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特别是“三高”农业的发展,指导、协调农业各项生产计划和“三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四、负责本镇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业综合规划,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五、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搞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与建设。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山林土地纠纷等工作。

  六、协调和指导镇属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七、加强对本镇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八、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事务办

  1、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镇相关实施办法。

  2、编制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各项建设和改革事项。

  4、检查督办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制发有关情况通报。

  5、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和各类矛盾。

  6、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党委政府报告真实准确情况,对出现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由镇委、镇政府对全镇计划生育的年度目标考核。

  武装部

  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队伍建设和军事训练工作;负责征兵和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负责武器装备及国防工事、人防工事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复退军人的就业指导工作。

  妇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政策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

  3.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割裂评优推荐活动。

  4.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5.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哦你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6.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7.组织宣传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  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计生办

  1、负责对村级人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对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形势进行,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做好乡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安排,按照乡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做好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的筹划工作。

  3、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开展立案、调查等工作,对信访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核、发证及WIS数据变更工作。

  5、分析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据信息提示单,检查各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工作决策和督促各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