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迈陈镇石材加工坊污染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部门、各机关单位及村(社区):
为加快推进我镇石材加工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改善镇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我镇城市品位。《迈陈镇石材加工坊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迈陈镇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迈陈镇石材加工坊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整治我镇区石材加工坊污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石材加工坊污染整治要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以属地党委、政府为主导,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保法、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黎文光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陈登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黄华友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成 员: 郑 斌 (迈陈市场监管所所长)
潘 蛟 (镇规划办负责人)
杨祥忠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麦梓江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欧耀芬 (城管办主任)
潘周强 (规划办办事员)
邓洪卫 (迈市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邓杨华 (迈市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邓定江 (迈陈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梁光福 (打银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规划办,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规划办负责人潘蛟同志兼任。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社区)要排查镇区内环保违法违规石材加工坊逐个填报石材加工企业情况调查表,新发现的或漏报的石材加工企业一并列入整治对象。各村(社区)要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
(1)各村(社区)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拟对污染严重的石材加工坊要逐个下达整改告知书:1、在三天内关闭停业整顿;2、停产后在20个工作日内选好适合场所搬离。
(2)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对完成整改的石材加工坊,镇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审批材料、环保证件与批复材料、整治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石材加工企业整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带头抓好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确保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对本镇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是组织实施石材加工坊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分工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