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迈陈镇“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迈陈镇“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

徐闻县迈陈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迈陈镇“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徐闻县西连镇“2·4”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邓凯中为组长,常务副镇长黄嘉宁为常务副组长,镇应急办主任欧光文为副组长,镇应急办成员和镇专职消防队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欧光文兼办公室主任。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镇“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及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场所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三、整治时间

  2月6日至3月3日。

  四、整治对象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简称“三合一”场所);

  (二)经营性自建房。

  五、整治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防火分隔不到位。

  2.违规住人问题。

  3.违规用火用电问题。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问题。

  6.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问题。

  7.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

  8.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齐的问题。

  (二)经营性自建房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2.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4.外窗、疏散通道上设置栅栏、防盗网、装饰条、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5.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6.严禁在建筑疏散楼梯、走道和阳台堆放可燃易燃材料。

  六、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情况。要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查行动,逐家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年2月28日前,各村要摸清本地区“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以村(社区)为单元报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实行清单治理。按照“县级以上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分工包干,对照底数清单于3月上旬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报告政府挂牌督办。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消安委印发的《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扎实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一次防盗铁栅栏的强制拆除、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一次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清查),并将工作情况信息录入“湛江基层消防监管平台”。对场所自查查出的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顶格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即: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防火分隔、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存在“三合一”现象,发生亡人火灾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抓实隐患整改。各村、各部门对检查发现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一律督促社会单位立即整改并建档备查。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采取“一对一”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指导整改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个场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计划清单,通过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较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五)推广技防措施。“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内应采取砌防火隔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做好防火分隔;应配备灭火器、应急灯、防毒面具等常用消防设施;应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轻便消防水龙和简易喷淋设施。鼓励安装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运营单位应当确保系统完整好用,发生火灾时及时通知用户逃生自救。

  (六)广泛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媒体宣传和上门入户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业主、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曝光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七、整治步骤

  1.摸底排查。2025年2月28日前,要完成对“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的摸底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同步建立本行业领域“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的“三个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隐患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2025年3月3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要按照“一场所一档案”要求,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1)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运用“基层消防监管平台”小程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有条件的地方鼓励购买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要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格查处。

  (2)镇执法队、镇规划办、镇专职消防队、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三合一”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按照《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徐闻县党政部门及中央驻徐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既定分工,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场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3.督导检查。镇政府将组织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情况。对相关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村委会及部门,必要时提请镇纪委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