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政府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政府信息。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政府编制了《龙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龙塘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龙塘镇人民政府和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龙塘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分工;
2.龙塘镇人民政府机构单位名称及办公地址、办公室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3.龙塘镇人民政府、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4.龙塘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5.龙塘镇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
6.镇政府的重大项目、民心工程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
7.龙塘镇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工作动态;
8.镇政府组成人员的人事任免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招录计划、结果等;
9.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本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徐闻县政府门户网站-频道目录-龙塘镇(http://www.xuwen.gov.cn/zjxwlt/gkmlpt/index)。
2.本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简报、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本政府在龙塘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徐闻县龙塘镇恒通路001号,龙塘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徐闻县龙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龙塘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邮政编码:524139
联系电话:0759-4601409 传真:0759-4601409
电子邮箱:ltdzb999@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徐闻县政府门户网站-频道目录-龙塘镇(http://www.xuwen.gov.cn/zjxwlt/gkmlpt/index)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以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龙塘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电子邮箱(ltdzb999@163.com)向本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以及要件不完备的,将退回申请,并要求申请人补充信息完整。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详见徐闻县龙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一:徐闻县龙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5.docx
附件二:徐闻县龙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