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管控重点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2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报送到镇森防指办公室。
五、工作任务
一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人员或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回广播《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湛江市禁火令》《徐闻县加强林业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一堂课”教育活动;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深入林地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并对排查到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对林木下落的干枯枝叶和林边可燃易燃垃圾以及其它隐患组织力量清除干净。
三要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管理。一是全镇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通过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杜绝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村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派出所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要认真抓好应急准备。一是镇应急办要加强天气情况的转发,遇有非常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防办联系电话:4601409,电子邮箱:ltdzb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