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龙塘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粤安监办函〔2014〕62号)及湛安监〔2014〕107号、徐安监[2014]23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5个行政令的各项要求,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遵守职业病防治各项规定,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一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是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职业病防治规划落实,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塑料制品、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水产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以及职业卫生标准情况,检查内容可参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内容及检查方法》。

  (三)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2.没有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3.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

  5.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者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7.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8.外包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没有依法明确并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

  9.近年来发生过职业危害事故或发生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上访事件目前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组织机构

  龙塘镇成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陈文聪(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天剑(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成 员:杨廷强(安监办主任)

  刘居兴(安监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日常协调与具体事项的落实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根据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既要坚持正面宣传,激发正能量,又要对典型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案警示。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6月11日至10月10日)。

  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检查内容,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