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塘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龙塘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畜牧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4年龙塘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治、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方针和免疫工作思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坚持常年强制免疫与季节综合防控相结合,通过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病普查、畜禽驱虫、法律法规及防疫知识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防疫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免疫密度:国家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免疫质量:国家强制免疫6种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档案(畜禽标识、免疫明白卡、免疫登记表)入户率达到100%。

  (四)畜禽死亡率: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3%、8%以下。

  (五)检疫监督:规模养殖场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商品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规模场和专业养殖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

  (六)疫情控制:有效控制辖区零星疫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三、时间安排

  (一)春季动物防疫安排: 3月17日全镇层层召开春防工作会议,并进行动员和培训;3月18日全镇全面开针,对6种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实施普免;4月1日集中免疫注射结束;4月1日—4月10日进行查漏补针;4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春防总结和报表工作。

  (二)秋季动物防疫安排:9月1日以前召开秋防动员会;9月2日全县全面开针,对6种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实施普免;10月10日集中免疫注射结束;10月11日—10月14日进行查漏补针;10月18日前各乡镇完成秋防总结和报表工作。

  (三)每月定期补针安排:由各村(居)结合实际,按照随进随免、按时补针的原则开展,其中6月初和12月底要组织开展相对集中的夏防和冬防,6月以猪瘟、猪蓝耳病、猪(牛)口蹄疫为主,12月以猪瘟、猪(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主,每月28号前将补针情况上报至镇兽医站。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强化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六项工作措施(一)狠抓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利用板报、标语、到户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全民对动物疫病的防控意识,做到群防群控。

  (二)做实强制免疫

  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规范免疫操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六个病种实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一是狠抓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按照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对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做到新生、新补栏、首免后需二次强化免疫、超过免疫有效期以及免疫抗体抽查不合格等畜禽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严格监督指导规模场业主全面落实按程序自主免疫措施;对达不到养殖备案规模的养殖场(户),由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实施强制免疫。二是强力推进常年免疫。继续强推免疫报告制和自主免疫制相结合的常年免疫制度。依托包片兽医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养殖户主动报告免疫率,及时对新生、新补栏畜禽、过免疫有效期、免疫抗体不合格等畜禽进行免疫,确保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三是强力推进二次强化免疫。务必要提高强化免疫对于增强免疫质量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对强制免疫病种要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二次以上的强化免疫,规模养殖场(户)的二次强化免疫率要达到100%。四是加强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监督指导。全面建立强制免疫程序备案制、畜禽进出及死亡动态管理制,强化对自主免疫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情况的监督指导。

  (三)切实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

  镇畜牧兽医站及各村(居)委会要重点做好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水网地区和散养户禽类H5N1、H7N9禽流感的排查和疫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处理,认真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四)狠抓免疫标识、证明和防疫档案的规范管理

  严格对已免猪、牛、羊佩戴耳标,必须做到一畜一标;严格对已免畜禽填发免疫证明,散养家禽必须做到一群(户、批)一证。严禁违法使用、制作、出售、转让耳标。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对散养户实行一村一本,防疫档案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统一保存管理;对规模场实行一场一档,由场主规范填写,由规模场自主妥善保管,村委会畜牧兽医点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五)狠抓消毒灭原、畜禽驱虫和疫情普查

  对畜禽圈舍及活动区域统一进行有效消毒,严格对进出养殖场(户) 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免疫操作各环节的彻底消毒,防止带毒传染;监督指导养殖场实施定期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药物种类,减少面源污染。统一组织或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对存栏畜禽进行全面驱虫,扎实做好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畜禽抗病能力。积极开展疫情普查,掌握辖区不同种类畜禽发生或流行疫病病种及控制、扑灭等情况。

  (六)落实防疫监管责任制

  镇畜牧兽医站挂点专业技术人员和包片领导继续深化指导监督,各村(居)委会畜牧兽医站包片人员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回监管制度,做好巡查监管记录。特别是要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不断建立完善防疫制度和防疫免疫档案;特别是要监督指导自主免疫养殖场自觉履行好强制免疫义务,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七)加强重点风险点的监督指导

  加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动物疫病普查,特别要对大型肉牛场、奶牛场、林下养殖地区以及调运频繁的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等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普查;全力抓好林下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人员对林下养殖场户实行定点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不断增强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做到可疑疫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八)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各级要重视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了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要性。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农函[2010]63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群防群控。要通过广播、报纸、牧业信息、手机短信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春(秋)季防控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一个群防群控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要将防疫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凡因组织不力、免疫任务未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不落实、检疫监督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大投入,保障防疫工作开展。要根据当前防疫形势和应急预案需要,做好春(秋)季防疫行动所需疫苗、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保证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切实落实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费免疫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养殖场(户)收取免疫费。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要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前防疫形势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工作程序和方案。同时按照疫区封锁、扑杀、消毒、强制免疫、监测、疫源追踪、物资保障、综合协调等任务对预备队进行分组,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立即启动预案,严格处置。要及时更新应急防疫物资,确保关键时候靠得住,用的上。

  (五)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村(居)委会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春(秋)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防控任务。

  (六)镇兽医站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全镇各村(居)委会进行一次全年春(秋)两季动物防疫量化考评,并向全镇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