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上寮村党总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委组织部部署重构农村基层组织试点工作,做好我乡重置机构的选举工作,经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现将《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闻县角尾乡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部署重构农村基层组织试点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村民自治权利,激发村级基层组织活力,经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民政等部门审批同意,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徐闻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徐闻县农村经济联合社章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将对上寮村依法依规进行换届,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选好配强村“三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立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相存并立、各司其职、有序运行的农村和城乡基层管理体系,使我乡建设成为广东省村级组织运作示范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

2.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点面结合,统筹安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变为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

(三)时间安排。上寮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至2015年11月底结束。其中,2015年10月中旬完成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2015年11月中旬前完成村委会换届;2015年11月前完成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换届;2015年11月底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结、资料归档工作。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要求

(一)职数配备

上寮村 “三委”班子成员职数,要严格按照新调整的“三委”定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标准配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1.村党组织委员职数3 名;

2.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3名;

3.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委员职数3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名。

(二)任职条件

村“三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以及较强的服务村民的能力;

5.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还必须符合《广东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2〕33号)规定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超过65岁换届时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连续任职满三届一般不再继续提名,特别优秀且本村没有其他合适人选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可继续连任”任职要求;

6.新进入“三委”班子成员的人选,原则上从村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提名;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52周岁),村“三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新进入“三委”人选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 “三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6)在届终考察中,不称职票超过30%或推荐票不过半的;(7)夫妻、兄弟姐妹或直系亲属关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联合社社长(法人代表)、村委会主任原则上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其它成员与村“三委”干部交叉任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与社委会委员交叉任职,也不得与社委会委员有夫妻、兄弟姐妹和直系亲属关系。

(三)认真落实妇女干部配备的刚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在换届选举中,要确保村“三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四)进一步提高“三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提高“三委”班子成员在换届选举中的交叉任职比例,实现村“三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两个100%”。即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联合社社长一肩挑达到100%;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后“三委”人数100%不突破县委安排的总职数。

三、换届选举步骤和方法

    村“三委”的换届选举,原则上按先“党(总)支部委员会”,再“村委会”和“社委会”的顺序进行(具体日程表见附件1):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依法依规推荐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三)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换届选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本社《章程》进行选举产生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四、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

上寮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实行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业等单位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和督促换届选举工作。乡委书记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挂钩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见附件4)。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具体负责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农业部门要具体负责指导经济联合社换届选举工作。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保证和保障作用。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尤其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及法律法规依据,要以通告的形式发到各村组,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氛围。财政部门要按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对上寮村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财政所和农村经营管理站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主动介入,准备足够的警力,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黑恶势力干预甚至破坏换届选举。党政办协调县“五下乡五促进”活动和扶贫“双到”工作挂钩单位在“三委”换届期间下到驻点村协助指导搞好村班子配备、矛盾化解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督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乡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组、维持秩序组、群众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全程指导和监督换届选举工作。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初期、中期和后期要分别以半月报、周报、日报的形式向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选情,随时掌握换届选举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要提前预防出现软弱涣散的村 “三委”班子,及时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抓好业务培训,组织调查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村难点村,掌握选举动态。要针对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确保整个换届过程处于可控状态。

(四)严密组织,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选举的组织要做到“三个严格六个规范”。即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少设或不设流动票箱;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事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可以行使委托权;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实行“一人一票一室”制度,创造秘密写票条件,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规范设点、规范标志、规范流程、规范管理、规范票箱、规范票式。在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现场,要有足够的警力维持秩序。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制止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五)维护稳定,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在新一届村“三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的10天内,在乡党委和政府的监督下完成新老班子的交接。村委会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交接时要完成印章、财务账目、经营资产、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对拒不办理移交的,由乡政府责令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退下来或落选的原班子成员,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并按规定尽力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村民小组组长和经济合作社社长的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局。

 

附件:1.上寮村 “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2.角尾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3.上寮村 “三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班子职数安

        排表


附件1

 

上寮村 “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阶段

项目和时间

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召开会议,及早谋划(2015年6月底完成)

召开2015年上寮村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及早谋划换届选举工作

乡党委、政府

二、成立机构,落实经费(2015年7月初前完成)

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村(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选举工作各项经费。

三、召开会议,部署选举

 (2015年7月中旬前完成)

召开上寮村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明确任务,部署选举。

四、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5年7月初至2015年7月中旬)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上寮村委会的基本情况以及村班子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反映,研究分析问题和制定工作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换届排期;张贴选举工作通告。

五、财务审计,村务公开(2015年7月中旬至2015年8月初)

组织人员对本届任期内村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进行审计结果和村务公开,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六、分级培训选举骨干

(2015年7月 下旬前完成)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下发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秩序、宣传等文件,营造选举工作氛围。

七、 推荐、“三委”成员考察,呈报班子配备方案

(2015年7月下旬前完成)

对村 “三委”班子成员进行届终考察;核准“三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 ;制定“三委”班子调整配备方案并呈报组织部、民政局和农业局;做好离任干部安置工作。

乡党委、政府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

1、党组织

一、党总支部选举(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上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乡党委派员参加,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书记(会议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

乡党委和各党支部

二、村民小组党支部选举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党总支部上报班子预备人选方案,乡党委审查批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民小组党支部班子。


阶段

项目和时间

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

2、经济组织

一、社员资格界定(2015年10月15日-25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本社章程界定社员资格;将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经济合作社,由各经济合作社推选产生社员代表.

乡党委、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

二、合作社选举(2015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以合作社为单位,选举产生合作社领导班子。

三、联合社选举(2015年10月21日-11月1日)

召开经济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分别召开新一届社委会第一次会议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第一次会议,选举社长、副社长和组长、副组长。

3、村(居)民自治组织

一、准备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

村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1),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在2015年11月19日);发出“致村(居)民的一封信”;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

乡党委、政府和上寮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选民登记(2015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一)对下列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选名单:1、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二)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四)选民公布。选举日20日前,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公布参选村民名单。接受村民投诉,修正选民名单并公布,造册、编号;(五)分发参选证。按照登记名单,及时给参选村民分发参选证;告知参选村(居)民妥善保管参选证,作为领取选票的凭证。


阶段

项目和时间

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

选举实施

3、村民自治组织

三、选举村民代表和村小组组长(2015年10月21日至 11月1日)

1、选举村民代表。(1)确定村民代表名额和构成;(2)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3)发布公告。2、选举村民小组组长。(1)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公布村民小组长的条件和任期;(2)依法选出村民小组长;(3)发布公告。

乡党委、政府和上寮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二合一”选举(2015

年11月2日至11月18日)

(1)宣传候选人条件,组织参加竞选;(2)审查竞选人资格;(3)公布竞选人名单;(4)组织“二合一”选举。①决定投票办法(包括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②确定、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保管、发放选票的工作人员、“三票人员”、总监委员、秘密写票间监督员、代写人等);③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④办理委托投票手续;⑤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⑥布置投票会场、投票站; ⑦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投票,也可分次投票。可以采取“下加计票法”;⑧ 当场宣布结果;⑨公告当选名单。

五、新老班子交接(2015年11月19日至30日)

(1)向新一届村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2)新一届村委会组成后在乡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老班子交接;(3)新一届“三委”班子集体宣誓就职,对任期内的工作做出承诺。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

(一)做好退落选人员思想工作

及时做好退职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乡党委、政府和及新班子

(二)建章立制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村的自治机制。

(三)总结、汇报

乡写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表,并报送市、县委组织部、民政局。

(四)文件资料归档

收集、整理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表格等材料进行立卷归档,按档案管理要求专柜保管。

(五)迎接检查验收

1、乡对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纠错补缺。

乡指导小组

2、迎接市、县换届选举工作抽查验收。

 

 


附件2

 

角尾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阶段

内容和要求

一、乡党委组织参加县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培训后,准备以下工作:

1、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市委和县委统一安排,研究制订本乡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成立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

2、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

3、召开本乡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布置换届选举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4、乡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进行财务审计。

二、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向乡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总数等。

三、乡党委批复请示,并下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四、村、社区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届时回村、社区参加换届选举。

五、召开村、社区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以其他方式),学习宣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要求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同时在党内通报乡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六、指导各村、社区起草党支部任期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乡指导组和本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两推”办法,组织民主推荐村、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一、党员群众推荐

1、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由乡指导组和本届村、社区党支部共同主持,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社区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程序是:

(1)本届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报告工作。

(2)乡指导组公布村、社区财务审计情况。

(3)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对本届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测评。

(4)乡指导组组织学习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任职条件。

(5)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并注明拟担任的职务。

(6)汇总民主测评和推荐得票情况。(原则上按得票多少确定,满额为止,本届支部委员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不得确定为下届支部委员的候选人)。

(7)向党员公布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

2、群众推荐。由乡指导组和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一般包括: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正副组长、近两届村“三委”成员、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等。

程序是:

(1)公布党员大会推荐的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向村民代表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大会推荐的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原则上,是党员的村民代表只参加党内推荐,不再参加村民代表投票)。

(4)汇总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信任票得票情况。

二、党组织推荐。村党组织按照任职条件,根据党员的素质能力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

三、向乡党委上报“两推”得票情况。


 

乡党委召开会议对推出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乡成立考察组,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一、资格审查。依据村、社区支部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和“两推”的得票情况,按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比例来确定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党员推荐票数和村民赞成票数必须分别达到实投票数的50%以上的,才能确定为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

二、乡党委成立考察组。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全面考察支委初步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领富帮富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三、召开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有20%的差额)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复。

五、向村、社区本一届支部委员会下发关于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批复。

六、在选举前一天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一、制订选举办法。本届支委在乡指导组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监、计票办法。

二、印制选举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选票。

三、确定该村、社区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并报乡党委核准。

四、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乡党委派员参加,差额选举村、社区支部委员。

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看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

2、宣布乡党委关于本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候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3、宣读、通过选举办法。

4、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5、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

6、组织投票,清点票数,宣布投票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计票。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五、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会议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

议程是:

1、会议主持人介绍书记初步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2、支委酝酿讨论。

3、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表决通过。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

4、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

5、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6、由新当选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讨论研究各委员的分工情况。

7、继续进行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委第一次会议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第五

阶段

换届

后续

阶段

一、村、社区党支部向乡党委报告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

二、乡党委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免呈报表。

三、乡党委下发对村、社区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四、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五、乡党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本乡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角尾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阶段

内容和要求

一、成立领导和选举工作机构。1、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2、村、社区推选产生村、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乡分别召开村、社区“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工作,明确任务。

三、制定选举工作方案。1、乡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选举方案,并根据换届工作难易程度,对所有村、社区的换届选举时间进行排期。2、建立换届预警机制。建立应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工作预案。乡村两级要分别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中心。组织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制度。网管部门要建立网络舆论监测制度。重、难点村和问题突出村要配备信息联络员。

四、进行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1、组织审计部门,对本届班子任期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情况在“村务e路通”和村(居)务公开栏上公布,并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2、对本届班子任期内的村(居)务,向群众全面公开,及时化解相关矛盾。3、结合村、社区班子的考核,对本届村(居)委会成员的信任程度进行评议。

五、分级培训选举骨干。组织人员参加县培训,乡负责培训村、社区级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文件,明确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居)

一、确定选举日。1、公布选举日(公告)。2、发出“致参选村(居)民一封信”,至每家每户。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站,专人负责,做到有记录、汇报、答复。

二、核定参选村(居)民名单。1、对下列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4)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愿意参加选举的社区居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2、下列人员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5)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通知后,于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社区居民。3、特殊情形:(1)驻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提出申请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以登记为本社区参选居民;(2)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3)对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应认真听取其意见,尊重其意愿,凡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人员,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登记。

三、公布参选村(居)民名单。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20日前,在村和小组所在地公布参选村民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接受村民申诉,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已公布的参选村民名单有变动的应及时张榜公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于选举日的20前在各居民小组公布参选居民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接受居民申诉,经调查参选居民名单有调整的,应于选举日5日前重新公布。

四、发参选证。参选的村(居)民名单确定、公布后,制作发放参选证。投票选举时,凭本人参选证领取本人选票。依法办理了委托投票手续的,凭委托投票证与被委托人参选证领取委托人的选票。


第三阶段:选举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

一、选举村(居)民代表。按规定的名额和构成,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然后发布公告。

二、选举村(居)民小组组长。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依法选出村(居)民小组长,然后发布公告。

第四

阶段

:确

定候

选人

一、确定选举的职位和职数(按照新调整定员标准配备);

二、村(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有意愿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竞选意愿);(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由乡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建议或有意参选的社区居民到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竞选,在此基础上,乡选举指导小组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资格审查;

四、发布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

五、组织竞选。

第五

阶段

投票

选举

一、投票前的准备工作。1、决定投票办法(包括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2、确定、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保管、发放选票的工作人员、“三票人员”、总监委员、秘密写票间监督员、代写人等);3、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4、办理委托投票手续;5、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6、布置投票会场和投票站。

二、正式投票选举。1、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奏国歌;2、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宣读投票办法,宣布选举工作人员;3、检查并密封票箱,启封、清点、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4、验证发票;5、秘密写票,投票;6、销毁剩余选票;7、集中票箱,当众开箱,清点、检验选票;8、公开计票;9、当场宣布结果;10、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1、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当选名单,宣布并公告当选名单。

第六

阶段

:新

老班

子交

接和

验收

总结

一、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给村、社区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同时,健全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

二、集体宣誓任职。新一届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举行集体宣誓任职仪式,就任期内的工作向党员群众做承诺。

三、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迎接省和地级市的抽查验收。

四、总结交流经验。1、乡、村(居)委会写好选举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填写好各种统计报表,逐级上报。2、将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统计表、总结等立卷归档,长期保存。3、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交流经验。

 


角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阶段

内容和要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一、社员资格界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本社章程界定社员资格。

二、推选社员代表。将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经济合作社,由各经济合作社推选产生。社员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

三、选举合作社班子。以合作社为单位,选举产生合作社领导班子。

第二阶段:民主推荐阶  段

一、党支部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出社委会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0人以上社员代表也可联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二、党支部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候选人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候选人是否具有成员资格;候选人之间是否有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候选人的提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者不具备提名资格。

三、将社委会委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于选举日前15天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为5天),公布结束无异议后报乡党委。

第三阶段:组织考察阶  段

一、乡党委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二、乡党委成立考察组,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三、召开乡乡党委会议,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初步候选人。

四、乡党委向村党支部下发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委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的批复。

五、在选举前一天公布新一届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委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选举阶段

 

一、召开经济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会议由村党支部支持,乡党委派员参加。程序是:1、清点到会社员代表人数,看到会人数是否超过社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2、宣布乡党委关于本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批复。3、宣读、通过选举办法。4、社员代表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新一届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正式候选人。(可分组讨论)5、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6、检查票箱,组织投票,清点票数,宣布投票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7、计票。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二、分别召开新一届社委会第一次会议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第一次会议,选举社长、副社长和组长、副组长。会议分别由村党支部推荐一名新当选委(成)员主持。议程:1、会议主持人宣布社长、副社长初步候选人名单。2、委员酝酿讨论。3、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从不是社长、副社长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表决通过。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4、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5、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议程参照社委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进行)

三、由新当选社长(组长)主持会议,讨论研究各委员(成员)的分工情况。

四、继续进行社员代表大会,分别通报新一届社委会第一次会议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第一次会议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第五阶段:后续工作阶   段

在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后的5天内,由党支部负责召集新老班子召开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账簿、债权债务和其他集体财产的交接手续。上届领导班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附件3

 

上寮村 “三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班子职数安排表

 

单位

党(总)支部

村(居)委会

经济联合社

监委会(理财小组)

总职数

委 员

副书记

书 记

委 员

副主任

主 任

委 员

副社长

社 长

委 员

主 任

上寮村村

3

1

1

3

1

1

3

1

1

3

1

4

新村仔村

3

1

1

3

1

1

3

1

1

3

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