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上寮村党总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委组织部部署重构农村基层组织试点工作,做好我乡重置机构的选举工作,经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现将《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闻县角尾乡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角尾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部署重构农村基层组织试点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村民自治权利,激发村级基层组织活力,经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民政等部门审批同意,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徐闻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徐闻县农村经济联合社章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将对上寮村依法依规进行换届,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选好配强村“三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立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相存并立、各司其职、有序运行的农村和城乡基层管理体系,使我乡建设成为广东省村级组织运作示范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
2.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点面结合,统筹安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变为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
(三)时间安排。上寮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至2015年11月底结束。其中,2015年10月中旬完成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2015年11月中旬前完成村委会换届;2015年11月前完成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换届;2015年11月底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结、资料归档工作。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要求
(一)职数配备
上寮村 “三委”班子成员职数,要严格按照新调整的“三委”定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标准配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1.村党组织委员职数3 名;
2.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3名;
3.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委员职数3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名。
(二)任职条件
村“三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以及较强的服务村民的能力;
5.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还必须符合《广东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2〕33号)规定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超过65岁换届时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连续任职满三届一般不再继续提名,特别优秀且本村没有其他合适人选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可继续连任”任职要求;
6.新进入“三委”班子成员的人选,原则上从村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提名;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52周岁),村“三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新进入“三委”人选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 “三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6)在届终考察中,不称职票超过30%或推荐票不过半的;(7)夫妻、兄弟姐妹或直系亲属关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联合社社长(法人代表)、村委会主任原则上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其它成员与村“三委”干部交叉任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与社委会委员交叉任职,也不得与社委会委员有夫妻、兄弟姐妹和直系亲属关系。
(三)认真落实妇女干部配备的刚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在换届选举中,要确保村“三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四)进一步提高“三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提高“三委”班子成员在换届选举中的交叉任职比例,实现村“三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两个100%”。即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联合社社长一肩挑达到100%;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后“三委”人数100%不突破县委安排的总职数。
三、换届选举步骤和方法
村“三委”的换届选举,原则上按先“党(总)支部委员会”,再“村委会”和“社委会”的顺序进行(具体日程表见附件1):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依法依规推荐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三)经济联合社社委会换届选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本社《章程》进行选举产生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四、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
上寮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实行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业等单位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和督促换届选举工作。乡委书记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挂钩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见附件4)。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具体负责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农业部门要具体负责指导经济联合社换届选举工作。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保证和保障作用。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尤其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及法律法规依据,要以通告的形式发到各村组,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氛围。财政部门要按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对上寮村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财政所和农村经营管理站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主动介入,准备足够的警力,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黑恶势力干预甚至破坏换届选举。党政办协调县“五下乡五促进”活动和扶贫“双到”工作挂钩单位在“三委”换届期间下到驻点村协助指导搞好村班子配备、矛盾化解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督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乡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组、维持秩序组、群众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全程指导和监督换届选举工作。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初期、中期和后期要分别以半月报、周报、日报的形式向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选情,随时掌握换届选举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要提前预防出现软弱涣散的村 “三委”班子,及时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抓好业务培训,组织调查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村难点村,掌握选举动态。要针对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确保整个换届过程处于可控状态。
(四)严密组织,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选举的组织要做到“三个严格六个规范”。即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少设或不设流动票箱;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事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可以行使委托权;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实行“一人一票一室”制度,创造秘密写票条件,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规范设点、规范标志、规范流程、规范管理、规范票箱、规范票式。在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现场,要有足够的警力维持秩序。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制止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五)维护稳定,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在新一届村“三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的10天内,在乡党委和政府的监督下完成新老班子的交接。村委会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交接时要完成印章、财务账目、经营资产、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对拒不办理移交的,由乡政府责令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退下来或落选的原班子成员,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并按规定尽力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村民小组组长和经济合作社社长的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局。
附件:1.上寮村 “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2.角尾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3.上寮村 “三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班子职数安
排表
附件1
上寮村 “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阶段 | 项目和时间 | 内容和要求 | 责任单位 | |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 一、召开会议,及早谋划(2015年6月底完成) | 召开2015年上寮村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及早谋划换届选举工作 | 乡党委、政府 | |
二、成立机构,落实经费(2015年7月初前完成) | 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村(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选举工作各项经费。 | |||
三、召开会议,部署选举 (2015年7月中旬前完成) | 召开上寮村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明确任务,部署选举。 | |||
四、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5年7月初至2015年7月中旬) |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上寮村委会的基本情况以及村班子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反映,研究分析问题和制定工作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换届排期;张贴选举工作通告。 | |||
五、财务审计,村务公开(2015年7月中旬至2015年8月初) | 组织人员对本届任期内村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进行审计结果和村务公开,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 |||
六、分级培训选举骨干 (2015年7月 下旬前完成) |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下发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秩序、宣传等文件,营造选举工作氛围。 | |||
七、 推荐、“三委”成员考察,呈报班子配备方案 (2015年7月下旬前完成) | 对村 “三委”班子成员进行届终考察;核准“三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 ;制定“三委”班子调整配备方案并呈报组织部、民政局和农业局;做好离任干部安置工作。 | 乡党委、政府 | ||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 | 1、党组织 | 一、党总支部选举(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 |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上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乡党委派员参加,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书记(会议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 | 乡党委和各党支部 |
二、村民小组党支部选举(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 党总支部上报班子预备人选方案,乡党委审查批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民小组党支部班子。 |
阶段 | 项目和时间 | 内容和要求 | 责任单位 | |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 | 2、经济组织 | 一、社员资格界定(2015年10月15日-25日)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本社章程界定社员资格;将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经济合作社,由各经济合作社推选产生社员代表. | 乡党委、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 |
二、合作社选举(2015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 以合作社为单位,选举产生合作社领导班子。 | |||
三、联合社选举(2015年10月21日-11月1日) | 召开经济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委会委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分别召开新一届社委会第一次会议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第一次会议,选举社长、副社长和组长、副组长。 | |||
3、村(居)民自治组织 | 一、准备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 | 村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1),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在2015年11月19日);发出“致村(居)民的一封信”;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 | 乡党委、政府和上寮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二、选民登记(2015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 (一)对下列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选名单:1、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二)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四)选民公布。选举日20日前,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公布参选村民名单。接受村民投诉,修正选民名单并公布,造册、编号;(五)分发参选证。按照登记名单,及时给参选村民分发参选证;告知参选村(居)民妥善保管参选证,作为领取选票的凭证。 |
阶段 | 项目和时间 | 内容和要求 | 责任单位 | |
第二阶段: 选举实施 | 3、村民自治组织 | 三、选举村民代表和村小组组长(2015年10月21日至 11月1日) | 1、选举村民代表。(1)确定村民代表名额和构成;(2)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3)发布公告。2、选举村民小组组长。(1)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公布村民小组长的条件和任期;(2)依法选出村民小组长;(3)发布公告。 | 乡党委、政府和上寮村民选举委员会 |
四、“二合一”选举(2015 年11月2日至11月18日) | (1)宣传候选人条件,组织参加竞选;(2)审查竞选人资格;(3)公布竞选人名单;(4)组织“二合一”选举。①决定投票办法(包括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②确定、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保管、发放选票的工作人员、“三票人员”、总监委员、秘密写票间监督员、代写人等);③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④办理委托投票手续;⑤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⑥布置投票会场、投票站; ⑦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投票,也可分次投票。可以采取“下加计票法”;⑧ 当场宣布结果;⑨公告当选名单。 | |||
五、新老班子交接(2015年11月19日至30日) | (1)向新一届村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2)新一届村委会组成后在乡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老班子交接;(3)新一届“三委”班子集体宣誓就职,对任期内的工作做出承诺。 | |||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 | (一)做好退落选人员思想工作 | 及时做好退职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 乡党委、政府和及新班子 | |
(二)建章立制 |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村的自治机制。 | |||
(三)总结、汇报 | 乡写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表,并报送市、县委组织部、民政局。 | |||
(四)文件资料归档 | 收集、整理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表格等材料进行立卷归档,按档案管理要求专柜保管。 | |||
(五)迎接检查验收 | 1、乡对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纠错补缺。 | 乡指导小组 | ||
2、迎接市、县换届选举工作抽查验收。 |
附件2
角尾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角尾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角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附件3
上寮村 “三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班子职数安排表
单位 | 党(总)支部 | 村(居)委会 | 经济联合社 | 监委会(理财小组) | 总职数 | |||||||
委 员 | 副书记 | 书 记 | 委 员 | 副主任 | 主 任 | 委 员 | 副社长 | 社 长 | 委 员 | 主 任 | ||
上寮村村 | 3 | 1 | 1 | 3 | 1 | 1 | 3 | 1 | 1 | 3 | 1 | 4 |
新村仔村 | 3 | 1 | 1 | 3 | 1 | 1 | 3 | 1 | 1 | 3 | 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