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经乡党政领导研究,现将《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
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随着天气转热,汛期、暑期的到来,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将进入多发时期。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完善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联动机制,营造乡村、学校、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村、乡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按照“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保护网。
二、目标任务
我乡地处沿海地区三面环海,海岸线长27公里多,码头、海沟、水池、景区民宿众多,天气逐渐转热,汛期到来时,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隐患极为突出。各村、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在当前紧要的位置,强化工作措施,以辖区内危险水域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全面防控,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开宽任组长,人大主席吴沉香、乡党委副书记马鸿闯、乡党委副书记曹奕光、乡纪委书记赵步章、常务副乡长林望景、乡党委员潘燕霞、乡人大副主席欧春硕、副乡长陈海生、副乡长劳冠华等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职责分工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村委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广播、公开栏、宣传标语、条幅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创立与家庭假期安全对接,开展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活动,关注重要家庭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2、中小学职责:要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六个一”教育专题活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提醒督促属地村做好防溺水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学校宣传栏等渠道集中开展防溺水宣传,切实提高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明确专人对所辖水域进行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和警示牌损坏情况,及时向乡村反馈信息。对易发事故时段、易发事故家庭(单亲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重点施教,并及时向学生家长推送温馨提示或发布安全预警;暑假期间,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对每一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维护学生安全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预防孩子溺水的责任,并做好家访记录。
3.应急办职责:加大对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督促、协调各村和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将青少年儿童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
4.文化站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面向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知识讲座,要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溺水行为。
5.公共服务办职责: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督促村委会落实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包保责任制。
6.团委、妇联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家庭,开展丰富多彩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7.派出所职责:一旦出现溺水事故,及时组织救援、调查、鉴定工作,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8、卫生院职责: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9、规划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区域管理,对辖区内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10、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各村防溺水日巡查工作开展;及时通报事故发生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溺水事故抢救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11、党建办: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联合开展家访活动;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12、角尾渔政中队:负责督促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牌,组织定时巡查巡航,发现可疑的船只要及时检查,并完善好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进展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6日至4月20日):下发《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
2.摸排、落实及督查阶段(4月21日至10月8日):各村对辖区水域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确保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对尚未设立或不明显的,要立即完善;教育部门要对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位学生及家长,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于2023年5月底对各责任单位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
3.全面总结阶段(10月9日至11月20日):进一步加强和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村及有关部位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的溺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各职能部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各单位自查的形式对灯楼角景区海边、鹅房港、放坡艺术家部落沿海边、虾(池)塘、水库、山塘、农用灌溉水池、采矿(石)坑、建筑工地水坑等水域进行排查,对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警示牌,设置隔离带,各村确定专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有效劝阻青少年儿童下水游泳,及时处置突发事故,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督查力度。乡纪委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村及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发出督查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经乡党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角尾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黄开宽(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沉香(乡人大主席)
马鸿闯(乡党委副书记)
曹奕光(乡党委副书记)
赵步章(乡纪委书记)
林望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潘燕霞(乡党委委员)
欧春硕(乡人大副主席)
陈海生(乡副乡长)
成 员:蔡晓攀(乡党政办主任)
黄深禄(乡应急办负责人)
欧 俊(角尾派出所所长)
许培双(角尾渔政中队)
黄智财(党建办主任)
杨洁宜(乡文化站站长)
黄成攀(角尾中学校长)
黄奋才(角尾中心小学校长)
邓君梁(角尾卫生院院长)
陈 胜(苞西村党支部书记)
陈国宗(潭鳌村党总支书记)
邓 国(北注村党总支书记)
陈 晨(沙土村党支部书记)
杨英芬(符宅村党总支书记)
黄家冯(角尾村党总支书记)
李国际(上寮村党支部书记)
余琼花(新村仔村党支部书记)
陈洪朋(许家寮村党支部书记)
李林静(下寮仔村党总支书记)
林树松(放坡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欧春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深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