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2021 年工作目标。角尾乡1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达到示范自然村水平。
(二)2022 年工作目标。角尾乡20%的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达到示范自然村水平。
(三)2023 年至2025 年工作目标。角尾乡75%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达到示范自然村水平。
(四) 2026 年至2027 年工作目标。角尾乡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二、加强科学管理
(一)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详见附件)。
(二)明确分类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所在单位负责。乡镇道路、园林景区、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 由实际经营或管养单位负责。其他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村委会负责。
三、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一)建设分类投放体系。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发挥角尾乡政府、村委会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依靠村委会、村民联动协作,发动党员干部、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
(二)建设分类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 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四分类”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良好。收集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清理投放点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杜绝“分投混收”。
(三)建设分类清运体系。分类后的四类垃圾角尾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收运,建立完善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在生活垃圾转运站增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三种生活垃圾分流中转储运容器,并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专用车辆。严格实行分类收运,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四)建设分类处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能力,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五)建设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加强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进行再生利用。
(六)促进源头减量。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动酒店、宾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减少一次性用品免费供应。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乡长为组长,乡委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领导为副组长,乡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领导为执行副组长的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办公室和乡政府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统筹组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村委会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联合其他部门制定全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考核制度。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全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负责落实对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体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动员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和动员共青团、少先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活动;持续性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
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指导全乡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角尾乡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方案;指导角尾乡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组织城区厨余垃圾、园林 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置及设施建设运营;指导、监督分类后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指导、监督村委会分类后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指导、监督各建筑工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综合执法办公室组织各公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个人及单位进行执法;对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中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农业农村办公室对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进行审批;指导有关单位处理处置有害垃圾;指导、监管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指导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做好农药化肥、养殖业药品及包装物的处理。
市场监督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乡的集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源头减量,净菜上市;监督各经营户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和销售、使用超薄垫料袋。负责指导、监督餐饮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签订厨余垃圾处理协议,防止出现利用厨余垃圾制作地沟油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废品回收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准废品回收企业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快递等行业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交通管理站负责指导、监督公交站场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环境卫生站负责监督做好各单位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进场、卸载工作,防止混运进场现象。
村委会、自然村负责组织辖区内厨余垃圾、园林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组织辖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及设施建设运营;指导、监督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完善法治保障。制定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联合严格执法。
(二)加强资金支持。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机制。
(三)健全设施保障。加快推进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再生利用。
六、推动习惯养成
(一)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发动体系,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团体组织、经营场所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夯实教育基础。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从娃娃抓起,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带动家庭做好垃圾分类。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形成部门合力。按“行业监管”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推动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指导行业内各单位深入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建设办定期汇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相关数据,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定期评估和通报。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详解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详解
(一)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 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 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