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生产红砖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关于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实心粘土砖的通知》(徐府[2018]80号)规定要求,扎实开展实心粘土砖厂整治拆除专项行动,在我镇内全面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取缔拆除红砖厂。
二、整治内容
全面拆除华亨红砖厂和相关生产设施。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开展拆除实心粘土砖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光泽(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黄 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家豪(镇人大主席)、张 峰(镇党委副书记)、
谭 胜(镇党委副书记)、周建国(副镇长)
成 员:高 校(镇党纪委书记)
邓东冠(常务副镇长)
何彩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洪铸(镇党委委员)
王华升(镇党委委员)
何家柏(镇党委委员)
谭瑞徽(镇党委委员)
傅如读(派出所所长)
王 军(供电所长)
邓堪俊(规划办负责人)
符春业(国土副所长)
曹小海(安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锦和镇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符春业兼任,成员沈乃献、黄明暖、朱大铸、谢贵永、黄就军。
四、工作步骤
1.停电阶段:在6月5日前对砖厂实施停电、停产。
2.拆除阶段:在6月15日前对砖厂实施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拆除砖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明确职责
镇政府作为拆除砖厂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立足责任,依法、依规,主动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拆除砖厂任务。
3.组织实施
做好砖厂负责人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化解矛盾,使其理解、支持有关政策规定,有利于顺利开展拆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徐闻县锦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