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镇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政府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我镇各部门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的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锦和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
二、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补班情况除外)。
8:30---12:00
14:30---18:00
2、打卡制度
(1)本镇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镇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考勤机设在党政办公室。
(2)打卡次数和时间
一天两次,即上午上班打卡一次(时间:8:30---9:00),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时间17:30---18:00)。
3、下乡工作规定
因当天下乡开展工作,不能及时打卡的人员,必须由各办公室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4、出差、会议、学习、考察规定
因公出差、会议、学习、考察必须以文件或通知为准,并在外出前持文件或通知到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三、请销假制度
干部职工因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报领导审批,并把请假条交到党政办公室核查存档。如因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可事先由本人电话请示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回后2个工作日内补全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四、领导批假权限
1、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各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
2、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各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干部职工请假二天由镇长审批同意。
4、干部职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镇委书记审批同意。
五、考勤公布
干部职工考勤表每周公布一次,以指纹机数据为主,每周星期一公布上周考勤数据。
六、年休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七、奖惩措施
1、干部职工请假累计达到20天以上,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镇干部职工全月累计无故缺勤5天者,会议上点名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
3、镇干部职工请事假年度累计30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优秀干部。
4、镇干部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2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停薪停职处理。
5、镇干部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愈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辞职退处理。
6、镇干部职工无正当理由缺席会议两次以上的,年底考核为不及格。
八、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办公室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干部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和考勤管理制度。
九、由镇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对全镇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十、本考勤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