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机关站所:

  《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和安镇委员会

                                                                                                                                                          和安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31 日


  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和安镇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推动徐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徐闻县“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21〕19号)要求,在全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现结合和安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突破口和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确保 2021年底和安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县预期预期目标,为徐闻县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和安力量。

  二、目标要求

  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活动中通过“比状态、赛激情、看担当、评实效”,达到以下目标。

  (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从党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接受精神洗礼,进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 断提高,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抓住机遇,以一往无前的奋斗状态、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新征程上展现和安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永葆为民服务激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扬“三牛”精神,着力解决衙门作风、漠视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怀着干事创业的激情做好各项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惠民政策,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改进作风敢担当。敢担当、重作为的鲜明导向进步树

  立,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引导党员干部重实干、讲实效。勇于直面问题,主动向机关作风“顽疾”亮剑, 持续纠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四)优化环境出实效。政府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形象不断

  提升,永葆活力,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构建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企业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释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高地加快形成。

  三、参与单位

  和安镇各办公室、机关站所、村委会。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4 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2019 年第 40 号公告)、2020 年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参与上级举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的专业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营造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在全

  重点开展“八个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结合实际找准问题、精准发力、集中突破。

  1. 审批流程再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推进“放管服”改革

  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审批、违规审批、数字放权、权责分离、一放了之,制度建设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政府窗口服务授权不充分、工作流程不流畅、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定标准化审批流程,精减合并工程建设审批事项,优化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全流程、审批事项全覆盖。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逐步实现群众办事“免证办”。

  2. 简政放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赋权改革不深入,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不够多,机构职责权限不清、业务交叉,乡镇(街道)派驻机构下放后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县有关部门专业审批能力建设,落实人力财力保障。 协同下放部门间的审批权限,完善基层综合审批。破解权责不一致问题,统筹考虑事权、财权和编制。

  3. “信息孤岛”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办事流程不公开,一

  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 长,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等问题。加快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完成县级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目录管理系统、数据服务平台等的部署实施;拓展“粤省事”“粤商通” “粤监管”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支撑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进“一张蓝图” 统筹项目实施。

  4. 诚信体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

  算、长期拖欠工程款、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等政府失信行为,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带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升级优化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

  5. 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反执法监管有关规

  定,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性强,方法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重罚轻管;违规实施涉企检查抽查,借检查之机违规指定或暗示有关商品服务;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等问题。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6. 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稽查、执法名义变

  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执行利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 扶持资金闲在账上;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寻租谋利,插手工程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对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报”;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业务能力不足,专业不精家底不清,“空转”改革政策,以及服务意识、担当意识不足,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干部考核体系,严格考核标准,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7. 招商引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实体经济项目引进难落地

  见效难问题。聚焦冬松岛旅游发展招商,建立以招商引资为核心的制度、架构和工作模式,改善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服务水平,让企业真正想进来、能进来,留得住、办得好,推动和安镇旅游上新台阶。

  8. 平安徐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社会

  矛盾风险、个人极端风险以及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等安全隐 患,把风险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盗 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常态打击整治机制。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徐闻县维护公共安全效能。

  (三)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北上广深杭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坚持以“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着力减流程、 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针对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釆购、招标投标、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包容普惠创新等 18 个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补短板,全面提升徐闻县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便利化水平。

  五、活动安排

  活动从 2021 年 3 月开始到 12 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

  ()思想动员和方案制定(3月中旬至3月底)

  全面启动“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召开动员大会, 印发活动方案。各参与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报镇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3 月底至 10 月底)

  各参与单位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活 动目标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报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 改时限,加大督办力度,逐项任务推进,逐个难点突破,确保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进度滞后、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镇党委有关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三)考评验收和深化提升(11 月初至 12 月底)

  对第一类单位完成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情况,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实际分阶段考评验收。

  对所有参与活动单位涉及机关作风方面的整治成效,由机 关作风整治工作组联合督导督查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整治重点完成情况组织考评验收。

  强化考评验收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作为评价镇各参与单位、部门负责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考评排名靠后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工作组要加强协调联动、通力合作,综合考评验收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意,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列为整治重点。列为整治重点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为一、二等奖及进步奖。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优化营商环境、机关作风整治、督导督察三个工作组,协同推进全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三个专项组构成和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1)。各工作组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镇党委、镇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实施全程督察、长效督察和节点督察,确保 每一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镇党委会议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督导、解剖麻雀,强化措施、推动整治。适时巡察,聚焦社会关切,瞄准突出问题,对活动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落实整 治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强力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时序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要学习先进乡镇、单位的经验做法,认真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深入研究分析,提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争取 2022 年县营商环境评价中各单位、部门负责的指标评价都能获得好成绩。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网络、宣传栏墙体宣传标语等形式,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 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形成学先进、促后进的良好风尚。加强与市、县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和安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和新成效。

  附件:1.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和安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1

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 升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推动和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立和安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具体如下:

  组长:吴启涛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邱之放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长:     戴光宁    乡镇人大主席

  朱文奕  镇党委副书记

  游堪劲  镇党委副书记

  叶小忙     镇纪委书记          

  邓海任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林久怀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明珊     镇党委委员

  张智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德波    党政综合办主任

  劳而收    规划办主任

  邓  景    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陈  和    应急办主任

  周宏财    综合治理办主任

  梁开宋  农业农村办主任

  陈权势  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高秀娇  党建办副主任

  邓权懿  人大办科员

  陈晶晶  纪委监察办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督导督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为各工作组在沟通配合、行文办会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工作运转、形成工作合力。各组各单位可根据承担任务,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抽调相关人员。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领导:朱文奕   镇党委副书记

  主 任:李德波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副 主 任:高秀娇   镇党建办副主任

  成    员:郑凌乾   镇党建办科员

  陈晶晶   镇纪委监察办科员

  谢风茹   镇党政综合办科员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全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承担全镇营商环境整治会议、活动统筹协调,文稿起草,特色经验、创新做法挖掘选树等。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对接市、县主要媒体,及时反映我乡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和新成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

  分管乡领导:张智平镇党委委员

  组长:袁  俊   镇市场监管所长

  副组长:劳而收镇规划办主任

  陈权势   镇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陈  迪   镇保障所所长

  成员:规划办、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农村办、应急管理办、和安派出所、和安中学、和安中心小学、和安卫生院、保障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供电所、邮政、电信等单位部门相关人员。

  负责制定本工作组实施方案,统筹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和安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各相关单位营商环境整治情况,定期汇总整治进度并报告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根据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对第一类活动参与单位分阶段开展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办。

  三、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

  分管乡领导:蔡明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组     长:高秀娇  镇党建办副主任

  副  组  长:郑凌乾   镇党建办科员

  成     员:镇党建办成员

  负责制定本工作组实施方案,做好机关作风整治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联合督导督察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激发干部的干劲闯劲,培育干部的浩然正气。针对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督导跟踪推动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巩固作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严格关键岗位考核标准。发现培养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四、督导督察工作组

  分管乡领导:叶小忙   镇纪委书记

  组   长:周华惠   镇纪委委员

  副组  长:陈晶晶   镇纪委监察办科员            

  成       员:镇纪委委员。

  负责制定本工作组实施方案,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 公室下达各部门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开展明察暗访,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每一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对优化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定期集中通报营商环境整治反面案例。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及表现突出的个人提出表扬建议。督导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监委办公室。

  若组成人员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附件 2

  和安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持续优化和安镇营商环境,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对表对标最高最优最好,根据《中共徐闻县委办公室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徐闻县“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21〕19号)和《徐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和安镇实际,研究制定优化措施,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2019年第40号公告)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企业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最关切的环节,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解决营商环境最突出的问题,着力优流程、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打造具有一流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为徐闻全力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岛的南门户城市,奋力当好湛江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场、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第三方参照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及《2020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以改革实效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以数字政府建设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底前全镇营商环境有显著提升,力争2022年和安镇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获得电力

  1.建立以供电企业为主体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由以往用电企业自己跑办,转变为由供电企业一口受理用户申请,为用户用电报装全过程提供上门服务和线上办理渠道。(牵头单位:湛江徐闻和安供电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总结提炼营商环境评价目标用户的条件,建立“评价目标用户库”,从报装开始,安排专人跟踪,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评价目标用户”办结用时(不含客户受电工程时间)做到:低压客户平均接电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中压客户平均接电用时不超过3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湛江徐闻和安供电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获得用水

  3.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不涉及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涉及外线工程的7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配合单位:各自然村、水管站;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保护少数投资者

  4.建立投资者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缩短纠纷解决周期。(牵头部门:综合治理办,配合单位:和安司法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政府采购

  5.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要求,明确采购合同应包括的条款、合同履行主体、补充合同、合同监管等内容,完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等,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益。(牵头部门:党政综合办,配合单位:镇财政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6.统一全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限,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推进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办事公开、监督管理等多方面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牵头部门:党政综合办,配合单位:财政所;完成时限: 2021年9月)

  ()市场监管

  7.运用监管执法终端,将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延伸至基层监督一线执法人员,实现移动查询和移动录入。随机抽查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劳动保障多元化纠纷化解网络平台建设,推广网上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和纠纷行政调解、网上调解仲裁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部门、单位:经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搭建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市场检查抽查、结案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政务服务

  9.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深度融合身份验证、预约、办理、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功能,实现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95

以上,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

。(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0.建立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在全镇党群服务中心100

建立政服务“好差评”机制,明确评价规则,动态公布榜单,建设线上线下相统一、多渠道、全方位的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劳动力市场监管

  11.建立以调解为主,仲裁保障、执法强制、信访解难、行政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制度,实现劳资纠纷监察、调解、仲裁和信访“四位一体”无缝对接。(牵头部门:综合治理办,配合部门、单位:综合执法办、司法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2.完善劳动保障、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3.加强监管和处置力度。提高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推动争议调解机构服务范围向基层延伸,提高劳动纠纷处置效率。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配合部门:综合治理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包容普惠创新

  14.根据《健康徐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健康和安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配合单位:和安卫生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严格执行县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提升土地、林地计划指标供给质量,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办,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抓好工业源、移动源等重点领域管控,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变差(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配合部门、单位:和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从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出发,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即来即办、网上审批、上门服务、联合审批、容缺受理等类别逐项确定办理方式和流程。主动融入和使用大数据审批服务新模式,促进审批流程优化、材料精简,实现网上审批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明确路线图和时限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调,做到密切配合。各项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各牵头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工作的时序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镇财政所要做好各项任务的财政保障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认真对照评价指标内容,深入研究分析,强化问卷填报责任意识,防止错报漏报情况发生,提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努力争取在县营商环境评价中各单位负责的指标评价都能取得好成绩。

  (三)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的办法和措施,提升群众知晓率,方便用户操作,改进体验感受,提高网上办事数量;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公开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向企业和群众及时推介,实现各项制度文件一键可查,提升政策可及性,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无阻,努力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有营商环境。

  (四)加强督察,务求工作实效。将营商环境提升作为镇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台账报告制度,实施全程督察、长效督察和节点督察,突出督察重点,创新督察方式,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每一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