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海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处理公民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镇政府2018年1月1日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安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政办,邮编:524145,电话:0759—4686228)。

      一、概述

      负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镇政府的工作职责之一,2018年,镇政府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镇政府及镇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部署。一是设立镇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党政办公室领导镇党委副书记卢小永同志为第一召集人,党政办主任郑彬为信息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障统筹协调力度。二是召开镇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条例》实施以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制定《海安镇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办事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作了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一是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工作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在镇政府网站,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设置栏目,充实内容,成为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加大了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镇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镇近年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肯定成绩,查摆不足,明确下一步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镇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4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111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2条。公众可通过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镇政府没有受理到公民对本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处理公民举报情况
    镇政府没有受理到公民对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海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广,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三是公开流于表面化,公开形式有待改进。对此,镇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规程,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镇政府网站的作用,依法做好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调研指导。密切与镇各部门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群众需求和关切,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力度,保证制定的对策措施更加有效可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
    (四)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进行,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五)进一步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