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27午,海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镇四楼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镇纪委书记王政大领学

与会人员认真研读《条例》原文,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镇党委副书记卢小永,镇常务副镇长吕扬国、副镇长麦苗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发言,交流学习体会,提出贯彻落实思路。

镇党委书记王政大指出,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重点要把握好“一个思想”、“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镇长梁汉飞强调,要坚决抓好《条例》学习贯彻。一要抓好学纪。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把学习《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反复系统学习,真正熟悉掌握《条例》内容。二要抓好守纪。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找差距、补短板,使守纪成为一种行为习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中之重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多打招呼、多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决查处政治上的“两面人”、经济上的贪腐人、作风上的漂浮人、损害群众利益的黑心人;一案双查、标本兼治,对于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要结合机构改革,建制度、立规矩、堵漏洞,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