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19〕21号 签发人:梁汉飞
关于印发下达2018年省财政自然灾害
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关于下达省财政2018年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
通知》(徐民[2019]52号)的通知,现一次性拨付省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到你村(居)委会,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分配表。
此次下拨资金,希望你们要严格依照《关于转发<广东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2014]273号)规定,加强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附件:海安镇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3金分配表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