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委发〔2019〕40                        签发人:林果

关于印发《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将《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安镇党委委员会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海安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县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高风险区域按期、高质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立足重要场所、重要区域、重要时段的火灾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海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海安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林果任组长,镇长梁汉飞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卢小永镇纪委书记王政大常务副镇长吕扬国党委委员张流江、副镇长麦苗为副组长;镇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消防专职队办公室主任由卢小永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杜烨程同志兼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海安镇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确保辖区消防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在201910月底前全面改善海安镇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县政府检查验收。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兼职消防队建设。根据《湛江市公安消防部队消防技术装备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标准和要求,加快落实兼职消防队的建设工作,确保装备、人员、经费等达到建设标准,加大对兼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训练演习和考核,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二)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纳入城市建设一并组织实施,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加快缩小区域之间消防工作差距。按照市政城镇范围内,每120米建设一个消火栓的标准进行增加建设,补齐缺口;市政供水管网区域,重点要在建筑密集地区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设消火栓。要对市政消火栓加强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增设消火栓工作相关开支按规定列入城市维护费支出。    

   (三)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并建立台账,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三小”场所、工厂企业等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的场所要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火灾高风险区域,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五进”消防宣传,主要街道要有明显的消防广告牌,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消防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群众报警、扑救和自救逃生的能力,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时间安排    

20195月初开始至201910月30日结束,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5日至20195月25日)。由镇政府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剖析海安镇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发动,把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要求和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向社会公告,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整治。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95月25日至6月15日)。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详细掌握以下情况辖区内街道名称、位置、长度、宽度、市政消火栓数量;商铺、住户情况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筑消防设施的名称、类别、投入使用年份、运行的基本状况、维护保养、检查情况;“三小”场所、工厂企业等数量、名称、生产性质、消防安全情况;辖区内居民及从业人民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对调查收集的信息要分类归档、建立台账,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6月15日至8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标准,对海安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消火栓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集中整改。领导小组人员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导意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1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中小学校、“三小”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凡是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凡是拒不整改或暂时无法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名确认,对火灾高风险区域要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2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防栓同步建设原则,完成市政消防栓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目标。    

3按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保证营房、装备、人员达到建设标准。    

4农村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5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初,由徐闻县督导组对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清除工作死角,确保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9月中旬,向县政府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整治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方案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    

   (二)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建设为重点,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每天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巡查,并将情况报镇政府;镇政府要每周开展一次全镇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将情况报县政府督导组。辖区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107号令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消防机构管辖的,在受理后及时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严格奖惩。海安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治工作纳入今年年底考评内容,与直接责任人奖惩制度挂钩。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落实。对于工作先进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