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19〕30号
海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镇统一灭蚊行动防控登革热疫情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省登革热已进入高发季节,防控形势严峻,2019 年湛江市目前已出现登革热疫情。根据省、市对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的部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 现决定动员全镇深入开展统一灭蚊行动,进一步落实防控登革热疫情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落实措施
各村(社区)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环境整治、孳生地治理等综合措施,深入开展统一灭蚊行动防控登革热工作;要发动辖区街道、机关、村(社区)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店铺、居民搞好环境卫生,挨家入户翻盆倒灌、清理积水,清除卫生死角,做到“不漏单位住户、不漏楼宇院落、不留积水容器”;对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对疫点及周边 200米范围内组织开展杀灭成蚊及全面清理积水工作,并在7天内将蚊媒指数(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例隔离救治和院内感染控制(院区内清除孳生地、防蚊灭蚊和个人防护)工作,对确诊病例,收治医疗机构要实行绿色通道,并做好全面的隔离治疗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统一灭蚊行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块并重”的原则,各村(社区)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统一灭蚊行动负总责, 统一组织部署,统一全面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统一灭蚊行动,落实防控疫情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服从当地政府、街道办、社区(村委会)的安排,严格落实本单位责任,做好统一灭蚊防控疫情工作;各级疾控部门要做好蚊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广泛宣传,人人参与
统一灭蚊行动是一项科学性较强的群众性工作,各地要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普及灭蚊科普知识,宣传防控登革热疫情的重要意义,最大限度调动全体市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关宣传部门及电信运营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单、标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增强群众灭蚊防蚊、预防疾病的意识。各地要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单位、进村庄、进民户宣传“清积水、灭蚊子”等登革热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的防蚊灭蚊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镇政府成立深入开展全镇统一灭蚊行动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负有对所辖区域各单位的登革热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纠正。做好迎接市卫生计生、爱卫会、疾控等部门对我镇统一灭蚊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防控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蚊媒密度超标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格问责;对不落实市、县、镇统一灭蚊行动而造成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