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和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责任制度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随访制度
3.海安镇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联防联控制度
4.海安镇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应急机制
中共徐闻县海安镇委员会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海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关于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加强救治救助、强化服务管控”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对严重精神病人的排查、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等工作,切实加强严重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达到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严重精神病人“摸底排查无遗漏、救治救助全覆盖、服务管控全方位、肇事肇祸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排查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水平,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决定成立海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果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蔡国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红平 镇党委副书记
杨桢福 副镇长
成 员:翁为琼 海安派出所所长
黎耀成 海安卫生院院长
陈光慧 镇党政办主任
梁 猛 镇综治办主任
赖开成 海安边防派出所所长
郑 彬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潘德文 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吴安鹏 海安劳动保障所所长
陈武理 镇综治办科员
黄保权 白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宜艳 坑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祝成胜 文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罗仁彪 加洋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梁光祥 广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文众 麻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姚昌华 水井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安镇综治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猛同志兼任。
(二)部门职责
1.镇综治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相关部门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派出所: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落实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3.镇公共服务办:负责协助派出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收集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派出所、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4.卫生院:负责协助派出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助、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
5.各村(社区):协助派出所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镇政府、派出所、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管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完善措施,认真履职。海安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3.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