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21〕44号 签发人:蔡国屏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自行采购项目,做到依法采购。由于人员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海安镇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国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小永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光慧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海英 镇纪委委员
梁长妹 镇报账员
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其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列入采购小组成员。
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海府发〔2021〕44号 签发人:蔡国屏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自行采购项目,做到依法采购。由于人员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海安镇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国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小永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光慧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海英 镇纪委委员
梁长妹 镇报账员
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其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列入采购小组成员。
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