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21〕38号 签发人:蔡国屏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站所:
为加强海安渔港监督管理,维护渔港秩序,保护渔港环境,促进渔业经济发展,保障渔港设施、渔业船舶、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海安镇海安渔港“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海安渔港实行“港长制”属地管理体系,属地负责海安渔港综合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港长):蔡国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副港长):吕杨国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杨辉才 海安渔政中队队长
成 员:王华强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袁泳诗 镇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梁明珺 镇农业农村办科员
罗居超 镇农业农村办办事员
黄保权 白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姚昌华 水井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宜艳 坑仔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海安渔港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在海安渔政中队,负责统筹协调海安渔港综合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辉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职能部门、村(社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