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安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府发〔2021〕33号                     签发人:蔡国屏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1年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7人死亡,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6月14日先后召开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湛委办〔2021〕8号)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各行业安全管理责任,镇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海安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6日

海安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检查范围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管道、渔业船舶、消防、工业园区等行业领域,并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民爆物品、危险废物、市政公共设施、特种设备、电力、商业综合体、校园和校园安全、旅游、水利、农业机械、文化、铁路、邮政寄递、体育设施、防雷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负责分级监管”的原则,分别实施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步展开。

   二、时间安排

   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行动自即日起至7月15日。

   三、检查重点内容及牵头部门

    镇规划建设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燃气建筑施工危旧房屋地质灾害非法采矿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镇规划办要牵头联合镇市场监管所、镇交通运输管理所、镇应急管理办、镇水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消防救援中队等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全镇管道天然气企业和各类燃气场站进行逐一摸排。要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镇应急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以及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交警中队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镇公共服务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文化(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场所)、体育场所设施职业健康、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含水运和职责范围内公路、码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供电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电力、通信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政公共设施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场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无证照经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海安中心小学、海安中学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含培训机构、幼儿园)和校车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海安水管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水库、水利(含水利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镇农业农村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气象防雷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中国邮政徐闻海安支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治担当,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强化安全生产攻坚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深入一线,落实每一处安全生产责任,为建党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监管执法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整改。要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一律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五项制度,跟踪落实,直至消除事故隐患。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该按上限处罚的坚决按上限处罚,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该纳入“黑名单”的坚决纳入“黑名单”。对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因监督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对企业违法行为拖而不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或挂牌督办的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提请政府关闭的,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一经发现镇安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县进行严肃追责。

   (三)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拉练,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加强对人流车流监控,广泛宣传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和技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群众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全社会的安全氛围。

   (四)杜绝官僚形式主义。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行动期间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杜绝开会唱高调、发文甩包袱的工作陋习,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走秀式”执法检查,杜绝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形式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坚持“零容忍”,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五)强化全程督查督导。在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行动期间,镇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督导,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的村(社区)、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