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安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府发〔2021〕30号                     签发人:梁汉飞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安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海安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1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走深走实,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202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组织架构

    海安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镇安委办(镇应急管理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今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步进行。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具体落实“四个一”要求:一是在镇政府开设一个宣传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协调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发展红线。三是观看一部电视专题片。按要求及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四是组织一次讲座。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深入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1.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2.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基层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镇安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危险化学品企业、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0〕16 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3.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线下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技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系

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工作”等专题宣传活动 

    1.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宣传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宣传高潮。【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2.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围绕防范化解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分别负责】

    3.广泛发动辖区和监管行业企业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人人自觉排查隐患、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隐患,第一时间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组织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创新开展海安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掀起“活动”的第二个高潮。

   1.6月16日上午,镇安委办在海安镇各村(社区)人流聚集场所举办“海安镇2021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消防救援车辆展示等方式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2.开展应急演练。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组织开展疏散演练逃生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发动员工参与一次逃生疏散,提高各行业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3.积极发动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国家组织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能力水平;创新开展走进企业活动。【各村(社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书推广实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同时,要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要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村(社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聚焦农事活动、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结合农村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各村(社区)、镇农业农村办负责】

   3.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社区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汛防台风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各村(社区)负责】

   4.聚焦开学、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各村(社区)、海安中心小学、海安中学负责】

   5.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各村(社区)、镇消防救援中队负责】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本质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通过在镇政府门口、村社区LED电子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语,发布倡议书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五、“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加强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二)要重点宣传企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事故隐患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有效治理身边的隐患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创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分别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村(社区)、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积极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村(社区)、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省、市、县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