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21〕4号 签发人:梁汉飞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安镇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海安镇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春节在即,为确保2021年我镇春运期间人民、财产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3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1〕21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湛交运〔2021〕4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县春运工作的通知》(徐交字〔2021〕12号)等相关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客运、货车车辆超载、超速、强行超车、疲劳驾驶及非客运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章行为,保证我镇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不发生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适用范围
在春运期间,因极端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高峰、延误晚点、交通事故或超载、市场供求、疫情防控需要或道路、港口、码头情况异常等原因影响旅馆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的突发事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应急指挥工作,我镇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3月8日成立海安镇春运工作应急小组(临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吕杨国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麦 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坚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成 员:程道虎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郑 彬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副队长)
梁 猛 镇综合治理办主任
潘德文 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何堪兴 镇党建工作办主任
王华强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卢光蓝 镇团委书记
劳立洲 海安交管所所长
翁为琼 海安派出所所长
苏家壮 海安交警中队队长
黎耀成 海安卫生院院长
劳 向 海安车站站长
黄保权 白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宜艳 坑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祝成胜 文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梁光祥 广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姚昌华 水井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文众 麻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罗仁彪 加洋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四、应急运力落实和调度
(一)应急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如遇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二)任务职责
镇春运工作应急小组: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镇党政综合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及时掌握突发事态进展情况,并向镇政府工作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应急部门有关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海安交管所:负责要道和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及时处置交通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大日常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大对道路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有无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特别注重大雨天气期间的安全检查,做到时刻不放松警惕,警钟长鸣,同时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维护辖区内交通要道的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来往通道畅通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劝导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方案的指令时,要及时增派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本辖区内春运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团镇委:统筹全镇志愿者服务工作,为春运旅客运输提供志愿服务。
镇公共服务办:统筹做好春运期间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在汽车客运场站、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负责在各汽车客运场站实施医务人员驻点服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面配合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
海安卫生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需隔离人员转移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方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或转移需隔离高风险人员,安排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及疫区高风险人群转移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侵占道路行为和集镇主要干道两边流动摊点的管理。
镇综合治理办:负责收集治安隐患、矛盾纠纷、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同时上报派出所及上级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发展。
(三)应急措施
镇政府应急救援队指导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其他镇干部分别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
海安交警中队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封闭主要交通道路,禁止除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外的其它车辆通行。
海安派出所民警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各村(社区)协助镇干部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应急力量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海安交管所及各村(社区)在大雨、大雾天气,对辖区道路隐患处采取悬挂安全警示牌、劝导禁止通行等措施,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