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20〕42号 签发人:梁汉飞
关于印发《海安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安镇开展中秋节、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海安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开展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湛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消防安全,经镇政府同意,即日起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 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5日——10月8日。
三、排查范围
一是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医院、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特别是“三合一”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场馆)、易发生灾害事故的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和建筑施工工地等的排查情况。
四、排查重点
(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二)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 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是否设置住人场所,是否有效分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科学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紧紧抓住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督促落实 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 自负;
(二)落实工作责任,依法严格整治。要积极联合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集中发现和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要加大对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等营业高峰期、火灾多发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以赴把严、把牢火灾防范关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用好用足罚款、临时查封、拘留等法律手段,切实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 横幅、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 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 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 挥舆论监督和96119群众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 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人员在岗在位、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传递报送及时。所有重要信息、重特大火灾情况和事故、案件等,必须按照上级报、瞒报和弄虚作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