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发〔2020〕38号 签发人:梁汉飞
海安镇关于进一步健全海安镇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安〔2020〕8号)、《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湛安〔2020〕8号)、《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通知》(徐安〔2020〕11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经镇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分别对应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常务副镇长;海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各相关部门担任。
二、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设在镇应急办,设主任、副主任。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坚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成 员:苏家壮 海安交警中队中队长
陈元冰 海安派出所副所长
王华强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杜烨程 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李赵惠 海安市场监管所所长
包民玉 海安供电所所长
劳立洲 海安交管所所长
杨辉才 海安渔政中队中队长
刘洪雯 海安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黄保权 白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康宏 坑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祝成胜 文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梁光祥 广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承纯 水井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许文众 麻城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高方进 加洋村党支部书记
全晓映 镇应急办专职安全员
吴定凯 镇专职消防队员
工作专班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各有关部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动态检查、过程检查,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一图两清单”并动态更新,负责编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由专班成员承担各组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参照镇的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确保“两专”要求。按照专业、专心(以下简称“两专”)的要求,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并实施专项工作制度(附件1)。专班成员要认真吃透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逐一落地见效。
(三)强化支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支持本单位专班成员的工作,通过岗位职责调整、安排AB角等措施,支持专班成员集中精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可对专班成员定期轮换。
附件:1.海安镇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工作制度
2.海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海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分组表
4.工作专班成员轮流坐班排班表(2020年度)
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