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闻县海安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徐闻县海安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湛安〔2020〕4 号)以及《关于印发徐闻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安[2020] 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徐闻县海安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徐闻县海安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8〕47号)以及《关于印发徐闻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安[2020] 8号)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在海安镇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村(社区)委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仍存在部分问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匮乏,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甚至长期脱岗缺岗,不尽职履责。二是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不足。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对安全生产职责、操作规程、安全和应急知识不清楚,成为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执法深不下去、严不起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有的监督检查走过场,不敢较真,不愿碰硬,缺乏斗争精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执法方式方法落后,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发现了隐患问题,没有一查到底,缺乏钉钉子精神。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2020年,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一般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1.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100%;

  2.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100%;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

  4.各村(社区)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每季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率100%。

  二是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

  1.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力争年内企业100%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

  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

  三是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企业、部门分值占比均达到30%以上;

  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

  3.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起)。各村(社区)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整治内容和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家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1月)。各村(社区)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方案,认真组织实施,5月上旬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和情况,5月中下旬开始全面整治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本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村(社区)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汇总归档。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紧抓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少数”。

  1.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对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力争年内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企业全覆盖;对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各村(社区)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2.实现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全覆盖。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律上报由县级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 

  3.实现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再培训全覆盖。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论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均应在事故发生日三个月内,接受安全生产再培训、再教育。事故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事故大小和类别由相应的行业部门督促落实。要分别将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纳入(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4.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全覆盖。通过安全准入、严格执法、宣传教育、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式,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八个一次”:即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5.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大职责,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甚至“顶格处罚”。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1.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考试规范性建设,强化“以考促培”,推行互联网+培训,促使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完成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特种作业人员100%完成培训并持证上岗。

  2.落实重点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培训考核补贴。根据省人社厅出台的有关化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和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的相关依据文件,对依据文件要求经考核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力合格证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确保100%发放到人。

  3.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上门宣传、集中宣讲、执法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力争年内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4.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月”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素质。

  5.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拍摄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警示、以案说法,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同时,对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曝光。

  (三)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村(社区)委会参照《徐闻县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力争2020年上半年出台本地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

  2.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力度。优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方案,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等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实现考核企业、部门分值占比均达到30%以上,以考核压实责任。

  3.实施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双核查”制度。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实地核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步核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问责等制度措施,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4.夯实安全监管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天眼地眼”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管道、“互联网+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油气管道、渔业船舶、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重点企业单位实时监测、在线监控、可视化监管

  5.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6.深化安全生产违法联合惩戒。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把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落实《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细化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责任落实和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成效不理想的地区和部门,及时通报批评,必要时有针对性开展约谈,限期整改。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日常考核重要内容,具体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分。

  (三)强化报送,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到海安镇安监办,认真梳理整治工作经验,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