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清障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近期省内外先后发生多个高层住宅楼火灾事故,特别是1月1日重庆市一高层居民楼发生火灾,集中暴露出堵塞、占用消防车道问题,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经研究,海安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二、治理对象
(一)建筑消防车通道
(二)城市公共消防车通道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
(二)治理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问题
(三)治理消防车通道拐弯半径不足问题
四、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一是以海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消防车通道治理通告(见附件),发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组织各级力量广泛张贴。二是组织各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将辖区合理划分“点、线、段”,充分结合“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分片包干,排查、核实、登记消防车通道位置和现状,完善辖区道路水源图,实施电子地图标注,区分道路类型和建筑类型建立健全档案台账,重点针对老旧城区狭窄道路、高层建筑环形车道等实施管控。三是消防部门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时,要对公共建筑、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位置进行核实。四是严格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和狭窄市政道路等类型打造一批示范点,召开现场会,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及日常管理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5日)。要对排查出的消防车通道隐患,挂图推进整治,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一是针对全面排查发现的消防车通道问题实施分类整治。对在市政道路上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停车位,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要通知交警、路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的,要责令设置单位进行清理,并依法通报其上级或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对狭窄路段拐弯半径不足的,要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权限,协调有关部门或社会单位拓宽路面,满足辖区消防主战车辆基本通行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对于狭窄市政路段或市政道路上经常被占用、堵塞的消防车通道或回车场地,要协调交警部门设立禁停线和禁停标识;对非市政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或回车场地,要督促、指导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三是结合“敲门行动”及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的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五是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单位要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各级建立对消防车通道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明确行政处罚机制和强制措施、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规划本地城市消防车通道布局,推动政府纳入城市更新工程实施综合治理。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卫星服务公司定期对底图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消防车通道状况,对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况要及时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积极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城管等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联动合力。尤其是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车通道把关力度,从源头处杜绝消防车通道不畅现象的产生。
(二)强化工作落实。组织对集中治理行动开展督导监测,并纳入冬防工作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经督办仍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内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委(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跟踪集中治理行动情况,遇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海安镇安监办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结合每月冬防工作情况上报。
附件:徐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