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徐闻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超员载客、逆向行驶、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此,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携手共创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闻县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