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条件
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与原家庭成员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一)住所独立。
(二)缔结婚姻组成家庭。
(三)分家析产等原因。
二、分户所需材料
(一)住所独立申请分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农村或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区域居民应提供国土资源、不动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对于暂时无法办理房屋、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的,应提供房屋平面图或照片且村委会盖章确认。
(3)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关系)。
(二)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申请分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关系)。
(三)分家析产等原因申请分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家庭成员分家析产协议(协议内应明确房屋产权、使用权的归属,由户内家庭成员签字按指模)、村委会(社区)证明(须村委会<社区>主要成员签字按指模)。
(3)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关系)。
三、分户审批时限
申请人持分户立户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后出具调查报告,派出所领导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徐闻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