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新华龙源(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新华龙源(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以东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徐闻锦和镇。 | 建设年限: | 2024.12-2025.12 |
总投资: | 421007.18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26302.15 万元,国内贷款 294705.03 万元。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总规划容量300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通过66kV集电海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再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连接至陆上集控中心,经过2回220kV架空线接入湛江电网。本项目将通过租赁的方式配置30MW/30MWh的储能。 |
审批部门: | 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94851532 |
电子邮件: | xwwjj@126.com | 邮件编码: | 524100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海路8号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07-15至2024-07-17。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