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违规向市场经营主体乱摊派问题,加强财会监督,全面清理整顿,严肃财经纪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服务保障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我局决定公开征集涉企乱摊派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二、线索征集内容
(一)违规摊派款物供本单位开支使用。包括: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为本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等。
(二)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包括:以兴办市政建设、城市公用设施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实物等。违规转嫁应由财政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违规转嫁中小学的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等。
(三)违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包括:违规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各种名目,向经营主体摊派会议费、活动费、节目制作费、接待费等。
(四)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包括:违规强制指定经营主体购置各类设备、器材或其他物品;违规强制要求经营主体订购报刊、参加付费培训、加入社团收取会费、接受中介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等。
(五)违规无偿借用占用。包括: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经营主体的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三、监督举报方式
线索提供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一)举报电话:徐闻县财政局:0759-4853042
(二)来信来访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东方一路200号徐闻县财政局(邮编524100)
四、线索提供须知
(一)问题线索应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反映或举报问题线索,提倡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提供问题线索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徐闻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