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对财政系统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做了四点要求:
一是做好表率,尽量避免外出。清明期间,也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员多、管控难度大,全体干部职工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如要外出徐闻,要按照办公室要求进行报备,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疫苗接种,共筑“防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劝导亲戚和朋友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三是自觉防控,共建“健康”清明。倡导不实地祭扫,不组织家族祭扫、家族聚餐等活动,提倡错时错峰、分时分批或派代表现场祭扫,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祭扫场所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村(居)委会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工作,缩短停留时间,避免扎堆聚集。
四是文明祭扫,共建“平安”清明。坚决做到不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燃放爆竹,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严防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增强自律意识,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另外,节假日前,各股(所)要重点检查部门水、电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发生。
五是严肃值班值守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空岗、脱岗、误岗,个人手机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查询。值班时若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