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以及县财政局《关于徐闻县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财绩[2020]6号)文件精神,为徐闻县2022年底顺利建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增强部门单位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使财政资金得到全面监管,财政预算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评价监督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徐闻县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财绩[2020]6号)的要求,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永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符国校(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堪腾(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德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劳立漾(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耀水(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叶振华(副主任科员、市政建设管理股股长)

 林观泉(办公室主任)

 蔡  兴(公用事业管理股股长)

 黄妃敬(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沈文学(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梁泉水(市容环卫管理股股长)

 陈志萍(人事股股长)

 许国全(园林绿化管理股副股长、负责人)

 吴  桃(政策法规和指挥协调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观泉兼任,人员从负责相关项目的股室人员中抽调。领导小组下分设九个工作小组。各下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一)前进东路升级改造项目及市政股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符国校

组  员:叶振华、林观泉、陈志萍

(二)局机关预算内资金使用和绿化股负责实施的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许堪腾

组  员:林观泉、陈志萍、许国全

(三)新建、改造公厕工程项目及公用事业股负责实施的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彭德国

组  员:蔡兴、林观泉、陈志萍

(四)徐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区雨污分流和垂直扩容改造项目及环卫股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劳立漾

组  员:梁泉水、林观泉、陈志萍

(五)整治市容秩序资金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张耀水

组  员:黄妃敬、林观泉、陈志萍

(六)违建专项整治资金使用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张耀水

组  员:沈文学、林观泉、陈志萍

(七)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符国校

组  员:蔡兴、林观泉、陈志萍

(八)南门塘公园工程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彭德国

组  员:林观泉、陈志萍、许国全

(九)徐闻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组  长:郑永健

副组长:刘胜芳

组  员:叶振华、林观泉、陈志萍

三、基本原则

(一)责任明确原则。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评价”的要求,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认真实施做好各个环节工作。

(二)客观真实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检查评价过程中的严肃性。

(三)分类评价原则。以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为基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重点评价和检查。

(四)提高效益原则。将绩效评价的经济性、有效性评价与财政监督中资金使用安全性、合理性检查相结合,检查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全面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分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五、评价内容

(一)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

1.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目标设立的明确性、合理性及细化程度,评价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2.目标实现情况。包括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以及与绩效目标的对比情况。

(二)预算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资金预算安排、实际支出、结余、具体使用情况等,以及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完工验收等情况。

(三)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主要包括预算单位财务是否有违反有关党纪法规行为;是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评价方式及评价指标

(一)评价方式。预算绩效评价方式分为单位自评与重点评价。单位自评由本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或者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依据评价指标自行组织分析评价。重点评价由县财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根据预算单位和本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的基础数据、资料和自评报告进行实地核查,并辅之以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定性分析,对部门整体评价和项目支出制定指标体系,实行量化考评。

(二)评价指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时,要依据所设置的定量和定性指标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计分(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评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级别。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监督。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要加强各项资金使用绩效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对本单位本部门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项目实施、预算直线过程中的不当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要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开展绩效自评,检验、评判各项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报送局办公室。

)建立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实现绩效目标、绩效报告和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行政效能问责相结合,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对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预算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通过绩效问责,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