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对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3月23日,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向城北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管县领导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情况
黄执孔副县长于2023年3月23日主持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指导,要求整改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比学赶超,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要压实整改责任,抓好落实整改,党委书记亲自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形成各部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挂图作战,夯实整改措施;要强化整改成效,管好用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布置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在接到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后,我乡立即在全乡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城北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随后召开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各村级党组织召开传达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县、乡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印发乡委整改方案,各村制定本级整改方案,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了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乡相应班子成员按责任分管分别担任副组长以及成员。着力在全乡营造了上下协调联动的良好氛围,为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3.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我乡在整改工作中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高度重视,营造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的过程。
三、党委书记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城北乡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深刻领会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
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向我乡反馈巡察意见后,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并郑重表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一是照单认领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不躲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从严重危害做剖析,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三是深刻反思,站在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城北乡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贯彻落实,加强部署
根据整改工作总体规划,2023年4月11日上午,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徐闻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乡委《城北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同日下午,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5月25日,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巡察整改推进会,向各村、相关部门部署了具体的整改事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担起政治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确保逐个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深刻反省,强化措施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三是要把这次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稳健发展的动力。各村各部门要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瞄准目标,埋头苦干,高效落实,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
四、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城北乡问题整改
问题1: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城北乡党委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不够重视,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能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三农”工作有关精神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中央一号文件“三农”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城北乡开展“三农”工作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认真制定并落实城北乡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专项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表率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城北乡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加强对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同时部署迎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2022年9月16日召开城北乡落实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整改会;2022年11月21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2023年3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改工作;2023年4月11日,在党委会议上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同时传达学习“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和研究部署城北乡整改方案。2023年5月30日,组织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村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6月,城北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问题2:在2018年至2022年6月期间,城北乡党委没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也没有传达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规政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重视。另外,城北乡也不对辖区内村集体组织进行系统农村集体“三资”培训指导,导致村集体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重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规政策,依托乡党校学习平台,加强村级干部培训,积极开展“三资”培训指导。二是严格奖惩,转变村集体工作作风。把“三资”管理工作作为村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三资”整改工作的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比例量化打分标准,计入年终考核总分。切实让村集体提高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推进力度大,工作成效好的得实惠、受表彰;让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的挨板子、受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23年4月19日,依托乡党校平台,举办了城北乡农村“三资”管理法规政策学习培训会议;2023年4月26日,城北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资金管理》;2023年5月7日,举办了城北乡《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培训班;2023年5月11日,城北乡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并对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的操作步骤。
问题3:城北乡执行村级会计代理制不到位,普遍存在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入账手续不规范。经抽查城北乡和家、那练、北水、那松、石岭、后坡寮、桃园、头铺、北岭村委会等9个村委会账务资料,该9个村委会集体经营性收入入账存在手续均不够齐全,缺少税票或合同资料,城北乡财政所仅凭现金缴款单就直接进行入账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培训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对以上情况进行案例分析,断绝“宽进严出”思想,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入账管理;二是对单位、公司直接支付现金的流程进行修改,必须直接公对公,不再由村委会直接现金入账,如有特殊情况直接给予现金必须提供相应的审批表或合同单;三是土地承包金、租金等涉及农村三资的资金必须要有相应资料配套入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城北乡通过对2018年至今所有账务资料查漏补缺,9个村委会涉及关于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土地租金入账资料都已补齐,房屋出租的入账资料也已补齐。
问题4:城北乡在开展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时,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监督不到位,对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数据仅是汇总上报,对数据不进行核实和检查,没有严格把关数据的准确性。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开展一次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彻底摸清农村“三资”家底,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常态化开展数据核实。在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中将我乡各村2021年度集体资产清查清查数据导出,联合乡农业农村办、各驻村工作组到各村进行实地核实,核实的数据由支部书记、核查人员签名确认后上报乡农业农村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形成常态化,落实好每年年度清产核资的数据核实工作,实地核实各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数据,确保无误后再上报系统,做到线上线下数据保持一致。三是加强监督。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管理好的典型及时通报表扬,努力营造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浓厚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城北乡于2023年4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台账,彻底摸清农村“三资”家底;2023年5月开展了2021和2022年度清产核资数据核实工作,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线上线下一致。
问题5: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操作不规范。经查阅城北乡头铺村委会文化楼租赁、头铺村委会土地租赁、和家村委会土地租赁、迈报村委会卫生站租赁等4宗交易档案资料,该4宗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档案存在招标公告不规范、缺少报名情况汇总表或现场竞投记录表,没能如实反映竞投现场情况。
整改措施:重新梳理头铺村委会文化楼租赁、头铺村委会土地租赁、和家村委会土地租赁、迈报村委会卫生站租赁等4宗交易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程序归档交易资料,规范招标公告,完善报名情况汇总表或现场竞投记录表,如实反映竞投现场情况。同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交易程序和交易资料的规范整理进行统一培训,从源头上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重新整理交易档案资料,完善报名汇总表等相关资料。
(二)那练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4年12月,那练村委会将集体资产盐坡市场2、3号店铺租赁给王×亮,王×亮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共计18000元。
2014年12月,那练村委会将集体资产盐坡市场4号店铺租赁给陈×保,陈×保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共计9000元。
2014年10月,那练村委会投资30万元给徐闻县骆×升肥料经销部,与骆×升签订投资合同,骆×升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分红共计4.8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村“三委”干部会议,追缴租金并且每年年底及时收缴租金,及时存入公户;二是深入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正确履行集体资产管理职责,防止集体经营性收入流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那练村委会已于2023年3月21日把王×亮拖欠18000元租金、陈×保拖欠的9000元租金以及骆×升拖欠的分红4.8万元存入村委会公户。
问题2:2006年5月,那练村委会那练村将61亩集体土地(村前海滩涂)承包给雷×绪和黄×望。2016年,那练村委会那练村收到雷×绪缴交的租金36600元后,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公户。
2006年1月,那练村委会那练村将40亩集体土地(龙雪沟片土地)承包给骆×学。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那练村委会那练村收到骆×学缴交的租金共计20000元,但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村集体公户。
2010年7月,那练村委会那练村将13亩集体土地(山寮岭土地)承包给骆×辅。2019年4月,那练村委会那练村收到骆×辅缴交的租金10000元,但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公户。
2015年至2017年,那练村委会那练村收取村市场的管理费共计5180元,收取水塔提留金共计7700元,但那练村委会没有与市场承包方签订正式合同,也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村集体公户。
整改措施:组织“三委”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会议,查清该笔资金使用明细予以公示,若有剩余资金,及时将剩余资金存入公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梳理清楚雷×绪缴交的租金36600元、骆×学缴交的租金20000元、骆×辅缴交的租金10000元、市场管理费5180元和水塔提留金7700元的使用明细并在村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问题3:2020年6月,那练村委会那练村将55亩集体土地(迈增海滩土地)租赁给王×章,但是本宗集体资源交易没有达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参会决策,且本宗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三委”干部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租赁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那练自然村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迈增海滩土地出租事项,会议一致同意修改合同期限为2021年6月26日起至2041年6月26日止,重新与王×章签订交易合同。
(三)北水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01年9月,北水村委会将81亩集体土地(下田村土地)租赁给郑×东,郑×东违反合同约定,拖欠2017年至2018年租金5730元和2020至2021年的租金14580元,共计20310元,北水村委会对未足额缴交的集体经营性收入未能及时追回。
2003年12月,北水村委会将73.1亩集体土地(水泥路东边土地)租赁给郑×东,郑×东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第六期租金(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28509元,北水村委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追回租金。
整改措施:召开“三委”干部会议,与承租方郑×东商讨决定,郑×东本人已承诺2023年5月10日前缴清拖欠的租金,切实履行对集体资金监管责任,防止集体经营性收入流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北水村委会已于2023年6月14日将郑×东拖欠的租金14580元和28509元共计43089元存入村委会公户。另拖欠的5730元租金已在2018年被当时任职的村干部凃金扣押用于抵扣其工资,因此并非为郑×东拖欠租金。
问题2:2021年,北水村委会没有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仍停留在2020年度。北水村委会农村集体清产核资2020年度报表中,租赁发包合同的数据为0,经现场了解,北水村委会土地约182.95亩,目前发包给郑×东、邓×建等人经营,涉嫌虚报谎报。另外,城北乡“谐农三资管理系统”登记的集体资产资源信息中北水村委会有空调2台,但村委会实际存有4台;资产资源信息中没有登记垃圾车、吸污车,但村委会实际存在3台。北水村委会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导致资产资源台帐与实际不相符。
整改措施: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清产核实工作,更新资产资源台账,确保资产资源台帐与实际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北水村委会已核实本村内资产资源情况,更新资产资源信息台账,并已将村内土地出租的交易数据录入2022年清产核资系统。
问题3:2005年4月,北水村委会将28.85亩集体土地(一产橡胶园耕地)租赁给邓×东,邓×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缴交租金,拖欠租金共计9982.5元。另截至2022年9月,邓其建一直侵占租赁土地种植使用,北水村委会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收回租赁土地。
整改措施:召开“三委”干部会议,与承租方邓×建商讨决定,邓×建本人已承诺2023年4月30日前缴清拖欠的租金9982.5元及交回租赁土地。切实履行对集体资金监管责任,防止集体经营性收入流失。收回租赁土地后,村委会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租赁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经核实,邓×建已在2018年前向北水村委会缴清2005年5月-2018年4月共13年的租金,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的租金已交3000元,尚欠1327.5元,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的租金已交3600元,尚欠727.5元,合计共欠2055元。北水村委会已于2023年7月11日追回拖欠的2055元租金并已存入村集体公户。
针对侵占租赁土地种植使用的问题,经核实,2016年6月徐闻县大水桥河流整治工程在北水村河流河段开展,当时该项工程占用了北水村一些村民(钟×、邓×建等人)的耕地,为了有利于大水桥河流整治工程的顺利开展,经北水村委会两委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在一产区橡胶园承包地土地面积中兑换,交地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因此该块承包地实质上属村民个人土地,不存在邓×建一直侵占租赁土地种植使用的情况。
问题4:2022年1月,北水村委会北一村将124.2亩集体土地承包给郑×东,承包期限8年。2022年1月,北水村委会北一村收到郑×东缴交的第一期租金432720元后,没有存入村集体公户,而是在账外直接发放给农户。另外,该宗资源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经核实,该124.2亩地已于2021年12月分配到户,共分给65户,分配后才出租给郑×东,因分配的农户户数较多,且每户分得的面积较少,因此这65户农户统一委托北水一村与郑×东签合同。该土地不是集体土地,因此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下一步北水村委会将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学习“三资”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资产资源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核实该土地不是集体土地,因此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四)北岭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21年2月,北岭村委会茅园村将65.32亩集体土地承包给徐闻县××家庭农场。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北岭村委会茅园村收到徐闻县××家庭农场缴交的两期租金,共计117576元。但北岭村委会茅园村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村集体公户,且该宗集体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1、召开村“三委”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2、重新清查核实当前北岭村委会的集体资产资源,明确责任到人,要求每位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上报所负责网格的集体资产资源情况;3、要求村长带头深入学习了解“三资”管理相关知识,梳理清楚租金117576元的使用明细并在村集体进行公示,如有剩余,将剩余租金存入茅园村集体公户;4、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长效机制,要求所有集体资源租赁都要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茅园村已梳理清楚园地的两年租金117576元的使用情况,已使用29122万元并将使用清单在村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另剩余租金88454元也已存入茅园村公户。
(五)和家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8年12月,和家村委会将集体林木(公路林)出卖给陈×埔,价格为38000元。在2008年,和家村委会与林×签订《承包公路林的合同》,约定村委会可分得四成林木收入即15200元。但本宗集体资源交易仅经过“两委”干部讨论同意,监督委干部均未到场参会和监督,未能发挥应有监督作用,也未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且本宗资源交易处置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三委”干部会议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规范租金使用,将租金使用明细在村集体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长效机制,要求所有集体资源租赁都要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和家村委会收到的15200元已全部支出,详细的支出清单已在村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问题2:2022年2月,和家村委会和家上村将市场租赁给陈×埔,租金共计15500元。但是,本宗集体资产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022年2月,和家村委会和家上村将集体鱼塘(月子塘)租赁给林×能,合同总价为18000元。但是,本宗集体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019年10月,和家村委会和家上村将集体鱼塘(村前水塘)租赁给陈×华,合同总价为10000元。但是,本宗集体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三委”干部会议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规范租金使用,目前租金在公户中未使用,待使用后将租金使用明细在村集体进行公示;三是该宗交易到期后,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租赁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这三笔租金目前存在和家上村村集体公户,未使用。
(六)头铺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在2022年城北乡“谐农三资管理系统”登记的集体资产资源信息中,头铺村委会有空调2台,但实际存有5台;头铺村委会那北仔村有路灯46盏,土塘7亩,但实际不存在该两项资产资源。头铺村委会在集体资产资源变化后不及时更新上报,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导致资产资源账实不相符。
整改措施:1、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2、重新清查核实当前头铺村委会的集体资产资源,明确责任到人,要求每位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上报所负责网格的集体资产资源情况;3、不断强化业务员的业务水平,协调对接乡农业农村办开展有关工作,将重新清查核实的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及时上报更新;4、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核查,及时上报更新有关情况,确保线上线下集体资产资源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经核实,头铺村委会存有空调5台,那北仔村存有路灯56盏以及土塘面积1亩。
(七)桃园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7年8月,桃园村委会安村将3.6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曾×立,桃园村委会安村收到曾×立缴交租金20000元,但没有将该笔集体经营性收入存入村集体公户。另外,本宗集体资源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1、查明20000元租金的使用明细并予以公示;2、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知识水平,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监督的作用,全面落实财务各项制度;3、完善村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开支;4、加大农村“三资”管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桃园村委会安村已梳理清楚该笔资金的使用明细并在村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八)石岭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8年1月,石岭村委会投资100000元给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期满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必须一次性退还本金100000元给石岭村委会。但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协议约定,合同到期未履行退还本金。石岭村委会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向合作方追缴回本金,存在集体资金流失的风险。
整改措施:组织“三委”干部会议,追缴投资资金,限期至2023年6月30日追回投资本金,及时存入公户。如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返还本金,石岭村委会拟近期起诉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维权。
完成情况:整改中。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返还投资本金10000元,剩余的未能如期返还,村委会正在走法律起诉程序。
(九)西埚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6年6月,西埚村委会将集体资源西埚水库租赁给骆×华,但骆×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2022至2023年的租金共计16000元,西埚村委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追回租金。且本宗集体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016年6月,西埚村委会西埚村将13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林×龙,但是,本宗集体资源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三委”干部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与骆×华沟通,追回拖欠的租金16000并存入村委会公户;三是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租赁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西埚村委会于2023年5月17日追回租金16000元并已存入村集体公户。这两宗交易目前正常履约中,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租赁交易。
(十)那松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8年1月,那松村委会将铺面租赁给余×波,但承租方余×波违反租赁协议,截至2022年9月,拖欠2019至2022年的租金共计12000元,那松村委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追回租金。另外,本宗集体资产交易仅经过“两委”干部讨论同意,没有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且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村干部、村长、村代表深入学习资产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与租户余×波沟通,村委会已于2022年10月28日追回2019年至2022年的租金共计12000元,并已存入村委会公户;三是目前该宗租赁已到期并已收回村委会。以后的三资管理村委会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那松村委会于2022年10月28日追回租金12000元并已存入村集体公户,目前该宗交易已到期,暂未制定新的交易方案。
问题2:2015年8月,那松村委会将南栏水库租赁给王×生,本宗集体资源交易仅经过“两委”干部讨论同意,没有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且租赁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三委”干部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租赁交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该宗交易目前正常履约中,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租赁交易。
问题3:2013年,那松村委会将约110亩(实际测量面积约181亩)集体土地租赁给41个村民,但是,截至2022年10月,承租方王×林等7人拖欠租金共计29675元,那松村委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追回租金。另外,截至2022年10月,上述41个村民一直侵占租赁土地种植使用,那松村委会未采取有效的措施收回租赁土地。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村“三委”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强与承租方王×林、王×忠、黄×生、余×、黄×振、黄×、金×保等7人沟通,及时追回拖欠的租金,防止集体经营性收入流失;三是加强与41个承租方沟通,及时收回被侵占的租赁土地,并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重新出租。
完成情况:整改中。那松村委会正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租赁交易,已制定交易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目前正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为追回拖欠的租金29675元,那松村委会已多次与41个原承租方协商,已达成一致协议,原承租方承诺于土地出租成功后15天内缴齐拖欠的租金。
(十一)后坡寮村委会问题整改
问题1:2019年8月,后坡寮村委会将集贸市场租赁给邓×运,本宗集体资源交易没有在城北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村“三委”会议,传达市委第十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明白巡察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该宗租赁已到期并已收回村委会,村委会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进行租赁。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目前后坡寮村委会正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流程制定新的交易方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责任,盯紧整改重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继续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纪律,瞄准目标,埋头苦干,把问题整改到位,全力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中和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完成整改。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切实转化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体制。
(三)建章立制,强化督察问责。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乡纪委部门的纪律监督、业务部门的业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交易的全流程监管,定期清产核资,科学评估盘活,严格审核把关,从根源上杜绝农村各类违规财务行为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4852546;邮政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徐城街道庆东路4号 城北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chengbeixiang@163.com。
中共徐闻县城北乡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